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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命之意義
每個人、每一天、每一刻的生命意義均不同,重要的是找到當下屬于你的使命,并且對自己的生命負起責任。
2,尋求意義
有三個途徑:從事有意義的事業或工作;關愛他人;擁有克服困難的勇氣。
3,自我實現
當我們忽略自我全身心投入某種事業或為所愛之人付出時,越能實現自己的價值,而過分追求某一個目標,反而容易失去它。
4,正視苦難
如果痛苦可以避免,那有意義的事情就是去消除它;如果痛苦無可避免,那就去找到它的意義,比如犧牲的意義。如此痛苦就不再是痛苦了。
5,自我決定
人最終成為什么,并非環境導致,而是自己決定的結果。即使外界剝奪你的一切,它也無法剝奪你自主選擇應對不同環境的自由。
6,自由與責任
人最終決定著自己的命運,擁有改變自己決定的自由。所以只有負責任地生活,自由才不會墮落為放縱。
7,生之短暫
生命雖短暫,但死亡并不會剝奪生命的意義。但那些曾經有過的全部生活,是客觀存在的,無法被否定和忘卻。
8,享受生活
既然生命短暫,我們更應該過好每一刻,盡情享受生活,把它當成活在“第二次”,不再像之前那樣毫無意義的生活。
9,矛盾意向法
即面對生活中感到恐懼的事情,以相反的心態取代原來的害怕,比如失眠患者用不睡覺來替代如何盡早入睡,反而能降低焦慮,盡快入睡。
10,做一個積極的人
唯有積極,才能面對生命中的苦難與死亡時保持樂觀。如作者一般,在經歷了慘無人道的集中營生活后,依舊堅信“希望和積極的能量能夠化挑戰為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