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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志明與春嬌》系列電影的第三部《春嬌救志明》,前兩部也沒有去追,可能是電影剛出來的時候我還太小,大概是從愛上聽五月天早期閩南語專輯,聽到那首歌《志明與春嬌》,才找時間去看了前兩部。
后來才知道,電影的緣由是導演彭浩翔在臺北念大學時,聽到五月天這首歌,甚是喜歡,也成為之后的靈感。
這是一部以愛情為主題的電影,“志明與春嬌”是臺灣的俗語,代表著戀愛中的男女,據說當時香港的投資方是拒絕將這個電影名的,因為香港人和中國內地人對這兩個名字不存在很深情懷。但是導演堅持一定要,不然這部電影就失去了意義。
在很多人看來,這都是部純情的電影,因為它就只是想表達愛情和愛情觀,加上朗朗上口的名字,應該是很甜蜜的吧。
電影英文是Love in a puff,puff 是“煙霧,膨脹”的意思,正好暗指著兩人的愛情從香煙的煙霧中開始,也隱射著倆人關系最初的朦朧感。
故事背景是那一年香港實行全面禁煙,大家都從公室走至后巷抽煙。來自不同背景職業的抽煙族,在后巷開辟了一個打諢聊天、結交朋友的特殊場所,其中一對男女──張志明與余春嬌,亦因抽煙而在骯臟又狹窄的后巷中邂逅,一段錯摸不定的感情在點香煙的瞬間中展開。
沒有過多的旁白陳述故事背景和主角身份,電影開始的也很市井,男男女女們白天不上班的時候聚在一起抽煙調侃講段子,晚上就去夜店喝酒。
因為春嬌以前喜歡的男孩子抽煙,為了與他有共同話題,所以她不顧自己有哮喘,也開始抽煙。
可是啊,春嬌喜歡的那個男孩子還是沒有喜歡她,但是春嬌已經喜歡上了抽煙。
你喜歡我,為我改變,可是因為我不喜歡你,所以你的改變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我對你感覺都不會有變化,不管是以前的你,還是現在的你。
得不到所愛之人青睞的春嬌認識了“煙友”中被女友劈腿的張志明。
聽故事的人,笑故事里的傻子,笑得好大聲,卻不知道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角。
那時候的張志明就是這樣,遇到問題不敢抵抗,只想著逃避,然后把問題推給別人。
像個長不大的孩子,喜歡抽煙,爆粗口,對生活厭倦后,和春嬌感情出現問題后,就不辭而別去了北京。
“走到淡水海岸,兩人的愛情啊,已經沒人聽,已經沒人看”
隨即就和空姐一拍即合,開始同居。
春嬌就像個操碎了心的母親,殷切盼望著的申請把工作從香港調去了北京。
無意中帶著點刻意,春嬌和志明又相遇了,志明約春嬌一起出去,雖然那時候已經有了那位空姐同居女友。
“他喜歡你,是沒錯,但這一點也不影響他喜歡其他人?!?/b>
最后還是那位空姐女朋友提出和志明分手,她說,
我整整一年對你的喜歡都換不來你幾秒鐘的思念。
你如果一直忘不了她,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只有春嬌知道這樣子的志明,知道他長不大,還是喜歡他。
所以有了第三部《春嬌救志明》(Love off the cuff),她一直在幫他長大。
有次爭吵,志明說想要個孩子,春嬌覺得兩個人還沒結婚,不適合生孩子。
志明在汽車加油時說,那我們結婚吧。
春嬌再次被他的不成熟感到生氣,她覺得兩個人結婚不能因為愛情之外的東西,不能被孩子捆綁。
正好這時志明的“干媽”(他的鄰家小妹妹)借住在他們家里,借志明幫忙懷孕,當時三個人都在場,志明一副無所謂的指著春嬌說:你要問他咯!
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樣的感覺:兩個很親近的人在面對一個難題的時候,其實最怕的和擊垮一個人的,不是這個問題究竟有多難克服,而是另一個人的不在乎和放棄。
因為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就會把很多勇氣建筑在對方身上,本來不害怕的事情,有一方突然沒出現,瞬間就覺得這條路一個人走不下去了。
還好志明后來很man的當面拒絕了“干媽”的這個無理要求,都是春嬌在一旁幫著他長大啊。
志明偶爾還是孩子氣的買一些很貴的玩具或者擺件,每次兩人意見相左都把機會交給不存在上天來決定。
在外出度假時,突發地震,志明叫春嬌躲在桌子底下,春嬌嚇得說不出話,抱著墻壁不敢挪步,志明就獨自一人躲了進去,雖然還是一直在叫她過去,但是春嬌心里已經涼透了。
地震平息之后,春嬌立馬拖著行李離開。
你每次到了最緊張的關頭,你就會拋棄所有的東西,犧牲所有東西,什么都扔下,滿足你自己,成全你自己,不如算了吧。
她不知自己還要容忍和保護長不大的他多久,她說,自己一個人也不是不能活,只是不想活得像母親那樣倔強。
最讓人心疼的不是悲傷后的大哭大鬧,要死要活,而是一言不發,不想死也不知道該怎么繼續生活。
春嬌用塑料袋裹住頭沉入放滿水的浴缸,是想知道自己在面臨死亡的那一刻,腦海中出現的是誰,是不是還喜歡志明。
春嬌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對閨蜜的勸說安慰都無動于衷,最后張志明發來一條短信,春嬌立馬打雞血一般活了過來。
那天晚上在他們共同朋友的生日派對上,大家演了一出戲,幫著志明向春嬌告白、求婚,唱著他們的主題曲《志明與春嬌》。
“于是我們領教了世界是何等兇頑,同時又得知世界也是可以變得溫存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