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昨業中淺淺地提到了自由,戰友點評如果把自由這個概念再深入討論一下,就更好了。那么這次我就試著再深入的說說自由這個話題。每個人對于“自由”有不同的定義。有人說自由就是隨心所欲,有人說自由就是星辰大海,有人說自由就是不想做,就不去做等等。
自由可分為人身自由、財富自由、意識自由等。
在人類社會中,個人的自由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法律 。只要我們不觸犯法律,基本上做一切事都是個人的自由。
何為財富自由,借用李笑來老師的定義:“所謂的個人財富自由,指的是某個人再也不用為了滿足生活必需而出售自己的時間了。”也就是說你的資產產生的被動收入必須至少等于或超過你的日常開支,這是我們大多數人最渴望達到的狀態。但是當一個人的欲望值大過能力值的時候,就會陷入求而不得的痛苦中。不但財富沒自由還陷進了欲望的枷鎖之中。
自由意志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所謂枷鎖,既有社會習俗,也有觀念羈絆。人們總是習慣于各種習俗,各種教條,而忘記了其實自己可以選擇,只是任由環境、他人和際遇來決定自己的命運,更多時候僅僅出于省心或安全的從眾心理。這是不自由?;蛘哒f自愿放棄了自由,把自己關進了思想的牢籠。
當我們出于自由意志做出選擇時,我們就是自由的。當我們所作所為所思所想不再受環境的約束,我們就是自由的。這也就是生命的自由意志。雖然我們的人生或多或少要受到環境的影響和限制,但這些影響和限制不是絕對的,我們可以選擇,我們可以選擇過什么樣的生活,例如可以選擇結婚,也可以選擇單身;可以選擇忙碌,也可以選擇悠閑;可以選擇熱鬧,也可以選擇孤寂。可以選擇堅持,也可以選擇放棄。任何時候,你都有選擇的空間,哪怕是在遭遇毀滅性打擊的時候,你依然可以選擇讓自己有斗志和希望。一個真的懂自身所需所求的人,選擇權就掌握在自己手上。
真正的自由,是有能力去選擇。對所做的選擇有能力去負責,而不是隨心所欲,隨心所欲是不負責任的自由。我們應當努力達到“隨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越自律越自由,讓自己擁有更多的選擇權,是自由的前提。長期堅持打磨多維度競爭力來給自己增加選項,當我們有能力增加選項的時候,自由度也隨之增加。增加選項是外部條件,而更重要的是內在能力——自由意志。就如那句名言:“人所擁有的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剝奪,唯獨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選擇一已態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剝奪?!?b>我選擇,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