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人們熱議的話題,是榆林產婦墜樓事件,人們斥責家屬的無情,因為"對孩子不好"堅持要求順產,而不顧產婦的哀求和生命安全,醫院因為家屬不同意剖宮產而讓產婦在劇疼中待產,最終釀成了慘劇。而讓這一慘劇發生的原因不僅是家屬的無知,還有冷冰冰的規定,醫院規定:必須家屬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家屬不簽字不能手術,這是規定!這是什規定,不能讓產婦自己簽字決定自己怎么生呢?
生活中各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規定,電信公司的實名制,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一些在業務辦理過程中讓人無力吐槽,比如我侄子的電話卡是他父親辦理的,他父親長期在外地聯系不上,侄子出了車禍手機掉了,我去電信營業廳幫他?卡,不行,需本人帶身份證親自前來辦理,這是規定!(我能提供交費記錄),那不行銷戶吧。不行,需本人帶身份證親自前來辦理,這是規定!規定規定,規定也是為了更好地發揮作用吧?那為什么不規定交費要本人帶身份證親自辦理呢?
法理之外還有人情,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要讓冷冰冰的規定,拒人于千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