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 ? 可林莊園的二樓房間內,三個男人正談論著,坐在沙發上的男人看了看桌子上擺著的鎏金小鳥鐘,說:“六點二十五分,我想你們應該餓了,準備一些三明治如何?”
其中較為肥胖的男人立馬附和:“是的,需要一些三明治,Bill,你要么?”
Bill將球擊至袋中,又喝了一口香檳,才說話:“我并不想吃太多,特別是在晚上……”他看了一眼胖男人,繼續說:“Alexander,你也不應該再吃了。”
名為Alexander的胖男人不以為然:“我不喜歡餓著肚子,上帝給予人類胃,就是用來填滿的。”Bill與Alexander兩人相視一笑。
Bill突然想起什么,對另一個人說:“Derrick,我聽別人說,一個月前你曾收留了一個乞丐,怎么回事?”
Derrick對于那件事,并沒有太多印象,他搖了搖頭,說:“沒什么,比起這些,我更在乎Lee的身體,聽說他病了,就在前兩天。”
Bill說:“是的,因為這該死的天氣,騎完馬后,回去就開始發高燒,真可憐。”
Alexander不等Bill說完,就插嘴進來:“是的,當時我也在,我還壓垮了一匹馬,真糟心,被女士們笑話了!”
Bill忍不住笑出聲,說:“我親愛的Alexander,你為什么不減肥?”
:“這不能怪我,是那些混小子整蠱我,他們給我挑了一匹又瘦又小的馬,就算騎在它背上的不是我,它也會被其他人壓垮的!”Alexander狡辯道。
一旁的Derrick沒有任何心情聽這些,因為他擔憂自己老友Lee的身體。
當時Derrick才十五歲,而Lee已經三十八歲了,盡管如此,他們還是成為了好朋友。雖然當時Derrick的母親并不贊同他們來往。
:“你為什么要與一個野蠻人來往?”
這是母親的原話。
或許對于這些貴族來講,Lee的確是個野蠻人,雖然他是一位侯爵,可是他不守規矩——那些繁瑣的規矩,是貴族們引以為傲的。
盡管Lee身上都是這些“負面標簽”,但Derrick不在意,因為他欣賞的,是Lee的學識。
Lee年輕時,常游歷他國,所以他知道很多事,這些是別的貴族所不知道的,單憑這一點,就足夠讓Derrick著迷。
更何況,Lee并不是一個只會耍嘴皮子的男人,他學習過植物學,昆蟲學,心理學以及中醫。如果問Derrick:“你的L先生有什么本領?”Derrick肯定會說:“他可以分辨出一百種不同的蝴蝶。”
:“我們后天去看一看他?”Derrick提議。
這話一說,Alexander就搖頭:“我才不去,Lee曾經罵過我,他是一個以侮辱別人為樂趣的老混球!”這話讓Derrick很不高興,可是他沒有表現出來,只是問Bill:“你了?”
Bill聳了聳肩:“很抱歉,Derrick,我后天要去一趟法院。”
Derrick與Alexander有些迷糊,問他:“法院?”
Bill點頭,放下球棍坐在沙發上,說:“我的男仆被人舉報,說他是同性戀,法院決定公開審判,我必須到場。”
:“同性戀?天呀,真惡心,他們應該被燒死!”Alexander一臉厭惡,而Derrick對此并不感興趣,但他還是寬慰Bill:“你不要擔心。”
于是,Derrick只能后天自己獨自前往Lee的府邸。
送走Alexander與Bill,已經是晚上22:49。
Derrick換了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間,坐在床上,他對走進來的Cason說:“后天有什么安排么?如果沒有,我就可以去見我的老朋友呢。”
Cason將牛奶放在桌子上,想了想,回答:“沒有。”
Derrick對此很滿意,他點了點頭,端起牛奶喝了一半后,說:“夠了,我現在需要休息。”說完就睡在床上,Cason說一句晚安就離開了。
早上九點,Cason交給Derrick一封信,并且什么都沒說,這讓Derrick有些好奇。
Derrick用刀子割開信封,里面是一張信紙與一只蝴蝶標本,他忍不住失笑,他將標本交給Cason,并說到:“將它裱起來,最好是可以掛在走廊那里。”
Cason笑著接過標本,離開了。
吩咐好后,Derrick開始看信,原來寫信的人是Lee,他邀請Derrick明天去參加他的生日宴會。
Derrick當然愿意,他趕緊上二樓書房,回信給Lee。
:親愛的Lee,快準備迎接你的光明之子吧。①
①光明之子這個稱號,是Derrick年幼時,Lee給予的愛稱,Lee曾經說過:“Derrick,你真是上帝給予我的禮物,你帶給我光明,你是我的光明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