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基本準備材料整理(律所自用)
第一部分材料目錄
1、起訴狀原件(份數為被告人數+2份)
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復印件(原被告都需要,能提供盡量提供,讓律師選擇適用)
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②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注冊登記查詢證明
注意:
①起訴個人獨資企業時,請將該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列為被告
②個體工商戶參加訴訟時,請將個體工商戶的登記字號列為相應原(被)告
③若用人單位未經工商登記,應將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列為被告,需打印并提交工商注冊信息查詢網站查無此公司資料的頁面信息,并提供該負責人的主體資格材料
3、當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權委托書原件
授權委托書,請注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
原告為涉外、涉港澳臺自然人,或原告代理人為公民代理人的,須提交經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
或在本院工作人員前簽訂的授權委托書
經過公證、認證的境外法人授權材料
(2)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律師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師事務所所函原件
②經核對的執業證復印件
4、證據材料(詳見第二部分)
當事人提交的書證用A4紙單面復印并整理成冊,份數為被告人數+1份
5、證據材料清單
詳細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稱、頁數及份數,并在備注欄注明各項材料是原件或復印件
6、送達地址確認書
第二部分證據材料參考目錄
一、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三、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持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ami`??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