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多選擇,婚后請認命。
我們相信愛情,也明白再轟烈的愛情都會在柴米油鹽中平淡。
我們要經得起愛情的波瀾壯闊,也要耐得住婚姻的細水長流。
因此,“沒愛了”也不要輕易離婚,要堅守婚姻。
但是,遇到以下情況,卻不得不離。
價值觀對立。雙方三觀不符,一言不合,如果繼續維系婚姻,只會越來越痛苦。這不是距離問題——畢竟異地戀可以跟隨對方,而價值觀對立的兩個人,溝通得越多,就越會厭惡對方。特別是男女方都有生存能力,都處在一定文化層面時。
根深的惡習。人有缺陷、缺點很正常,但不能有惡習。缺陷可能是天生的,缺點可以改正,這些都可接受。惡習則是很難改掉的,不僅傷害自己,還會傷害下一代。
重大傷害。無論傷害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愛之深恨之切,愛得越深傷得越深。肉體傷害可以恢復,靈魂傷害卻是劇烈的,并伴隨終身。很多時候,肉體傷害也伴隨靈魂傷害。
外在因素。比如第三者的介入,家庭背景、伴侶的突變等情況。人與人之間有兩種緣分,處得來的是良緣,處不來則是孽緣。有些婚姻是惡緣,是難以堅持的,應該離婚。
為了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結婚就不離婚,我們要學會辨別、選擇對的人。
在甜蜜初期,我們都會向對方展示自己最美好一面,這時候該怎么辨別假意真心?
他/她現在對我好,以后會對我好嗎?
面對愛的惶惑,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