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候和班里的男神玩的很好,他高高帥帥的,我和他坐前后位,我們上學放學都一起。高三時候比較墮落,基本每天都會逃課,他去網吧打游戲,一定要我跟著他一起。
每周三的晚自習,我和他都會逃課去看電影,或者到電影院旁邊的一家奶茶店坐坐。久而久之,老板跟我們都熟了起來。奶茶店都會有便利貼,讓顧客寫留言,每次我都在便利貼正面寫一些無所謂的話,反面寫一些悄悄話,然后踩著店里的椅子,把便利貼貼到屋頂上。因為我覺得貼到屋頂上不會被別人的遮蓋,我也能一下子就找到我的便利貼在哪,那些都是我和他的回憶。
每周末,我們都會一起吃飯,一起唱歌。
每天晚上,我們打電話發信息到很晚很晚,最后他都會跟我說一句晚安。
13年情人節的早晨,他給我打電話說他想我了。
他是一個很護頭發的人,他不允許任何人碰他頭發,除了我。甚至,我可以在班里給他扎頭發,他從不會反抗我。有一次,我在玩他頭發,另一個同學過來也想參與一下,他當時就怒了,砸了講臺上的所有粉筆,講桌也被他踢凹下去一塊。我從沒見過他發那么大火,又怕又愧疚。我喊他他不理我,于是我就發信息給他道歉。他手機放在桌肚里,因為生氣,他并沒有理會手機的震動。我連續發了46條信息,他終于拿出手機。可能是驚訝于我發了這么多內容不同的道歉短信,他回頭伸手揉了揉我的頭發,對我說:"傻子。"當時我就忍不住眼淚了。
他18歲生日,來了很多他的老朋友。我跟在他后面進入包間,他拉著我跟他坐在一起。他跟我們介紹他的老朋友,同樣也將我們介紹給他的老朋友們。輪到我,大家都在起哄說我是他女朋友,他笑著看著我,我要解釋,他攔住了我。
他知道我的偶像是劉德華,然后每次唱歌他都只點我華神的歌。由于我跟他過于親密,以致于班里所有人,他的兄弟,我的閨蜜,甚至我的老師,都認為我和他在一起了,無論怎么解釋,大家都不相信。但是只有我和他知道,我們并沒有在一起,也沒有可能會在一起。
高考完的聚餐上,他牽著我的手一整晚,然而那天過后直到現在,我跟他再沒有任何聯系也沒再見過。從認識他到現在總共4年時間,前兩年我們膩在一起,后兩年我們各奔東西再不聯系。
去年6月30號,下著小雨,我去到他的城市,在他家小區樓下,我給他發消息說:"我在你家樓下,一年沒見,我很想你,能不能下來見我一面,我會等在這。"他沒有任何回復, 我等了他18個小時,7月1號下午2點,我從他家樓下離開,我沒見到他,也沒接到任何回復。
可能這就是女追男的痛苦。
現在,我不會太經常想起他,也不會太想他,但是,我書桌前面的墻上,貼著的滿滿的全是他,一抬頭就能看到。
打開抽屜,首先看到的也是他的相冊,我的錢包里是我和他的合照以及我們以前上課時候傳過的紙條。其中有一張是我17歲生日,他給我寫的一段話。最后他說,大傻逼再見。 當時可能還不太理解為什么我們好好的要說再見,現在,我想我懂了。
他從最開始就有決定。
在他的城市,有一個人在等他,六年前他給過她承諾。他守著他的承諾。
第一年高考,我們考的都不理想,所以大家也就去了不同的城市開始復讀生活。第二年高考,他考的很好。填志愿時候,他只填了她在的學校,他說這是他一直追求的方向。
現在他會經常曬他和女朋友的照片,雖然并不是承諾中的那一個。
總之,他過得很好。
我也終于明白,那個只允許你碰他的人并不是喜歡你,他只是不討厭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