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羅輯思維的羅胖曾在網絡上遭人指責,原因是兩年前他勸大家不要買房,租房住要比買房住更劃算。甚至現身說法,說他自己就把自家北京的房子賣了,選擇租住一套房。當時很多人接受了他的教化,選擇了不買房甚至把自己的房產賣掉。兩年以后房地產市場漲成了什么吊樣大家有目共睹,當初因為聽了羅胖的話沒有買房或者當初聽了羅胖的話把房子賣了的那些人開始后悔擇言不善,被羅胖忽悠了。特別是當大家聽說,兩年前羅胖賣了自己在北京的房產后把錢投到了香港股市,而香港股市這兩年的漲幅遠超過北京房產價格的漲幅時,大家更有情緒了,開始指責羅胖不厚道,沒說實話,毀人不倦。
其實,羅胖何罪之有呢?怪他話只說了一半,勸告得不徹底?怪他沒有把真實的想法完整地呈現給大家?即使他當初把完整的想法和盤托出,告訴我們賣房拿錢去投資香港股市會賺更多,在當時的那種環境下,又有幾個人會相信?即使相信了,又有幾個人真得敢跟著這么做呢?我們都愛當事后諸葛亮,而在事前我們的想法、行為模式、觀念在事后看來則往往是幼稚和目光短淺的。所以,當別人說出一個理由的時候,我們需要用自己的智慧進行加工,理解這個理由的背后是否還有一個更加完整的事實,因為真實的理由,并不代表真實的想法。
在面對別人的不解或者別人的關心時,我們經常會為自己的行為或者選擇做出解釋,給出我們之所以這樣的理由。但我們自己很清楚,雖然我們給出的理由很有說服力(至少我們自己認為這個理由很有說服力),但這個理由不過是一個說辭,很多情況下并非我們這樣做或者做出這種選擇的真實想法。真實的想法是用來勸說自己的,而我們給出的理由則是用來說服別人的,作用的人、預期的效果均不同,所以即使是在同一件事上,我們用來勸說自己的真實想法,和我們用來說服別人的理由,也往往有很大不同。
為什么不能用勸說自己的真實想法,來作為說服別人的理由呢?并非人性虛偽,而是我們避免沖突,避免對對方產生傷害的一種理性妥協。
首先,我們的價值觀、經歷、視野、思維模式、看問題的習慣角度等千差萬別,差異極大。對待同樣一件事,我們的見解和想法往往很難被別人理解并接受,同樣別人的想法和見解,也很難被我們所理解并接受。而且作為旁觀者,其了解的信息、掌握的情況遠不如當事人全面,所以雙方基于不同的信息掌握程度所做出的判斷自然會有很大差異。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沖突,當事人很可能選擇一種認為比較容易被我們接受的理由來為他的選擇做解釋,而不是說出那個他自己真正接受的,用來說服他自己的真實的想法。
其次,想法往往是赤裸裸的、不加掩飾的、我們內心最本能的、甚至是直接在傷口上撒鹽的東西。這種東西在自己身上嘗試的話,因為我們有切身感受,對自己的情況比較了解,所以往往能夠接受,產生自我治療的效果。但如果用在別人的身上,由于我們不確定其心智健全程度,不了解其心理承受能力,冒然直說的話,很可能因為用力過猛、用藥過量而對對方造成傷害。因此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在我們的真實想法外包裹一層糖衣后再交給別人,將潛在的傷害風險降低。而經過糖衣包裹的想法,也便成了我們說出口的那些理由。
第三,由于人性使然,有些真實的想法是我們所羞于啟齒的,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無法拿到桌面上來說,因此對于這部分真實的想法,我們最理性的做法當然是經過一番包裝,把它變成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之后再公之于眾。
既然說出口的理由往往并不是真實的想法,我們也就沒有必要非強求別人把真實的想法和盤托出呈現在我們的面前。別人沒有這個義務,我們也沒有這項權力。如果想了解別人真實的想法,我們還是加強自己的修行吧,用自己的心智和經驗,去理解別人的選擇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