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寫作。
人總說看花容易繡花難,可這對于我來說似乎并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比如說寫作。
好像有過這種感覺的人,學習生涯里,都會有幾篇作文被當成范文吧?那種漂浮在云端的感覺,不亞于后來入夜的微醺。
于是我寫。
在筆記本上寫日記,寫隨筆,至今已寫滿三四個黑皮本。
在本子上寫影評,每篇都會感動到停筆的我。
在空間寫段子,不論長短,都會換來朋友的一句“你個逗比!”
回過頭來,我卻發現自己幾乎什么也不會:不會寫故事,因為我根本難以拿捏故事的起承轉合,武俠故事的義薄云天,愛情故事的蕩氣回腸。腦洞故事?別鬧了,我的思維在熬過的一個個夜里被折磨得痛苦不堪,根本無法談及腦洞。
于是,大學快要結束,我才猛然發現,嚴格意義上來說,我一個字都沒寫。
因為我的日記都是流水賬和一些莫名其妙的感慨,我的影評業余得不能再業余,我的段子笑完就忘了,我的故事還不知何去何從。
于是在開學當晚的夜,煙霧混合著細雨飄過我的眼前,我突然發狠喊道:
“我要寫作!”
我要把身邊的人寫下來,讓他們知道原來自己也曾如此鮮活,而不是只能在照片里尋找回憶。
我要把遇到的每一個故事寫下來,讓更多的人意識到,原來感動和愛情就在身邊。
我要把腦子里的每一個新奇的想法寫下來,讓它們不再只是一個稍縱即逝的想法,讓它們成為故事,成為傳說,成為這世間普通卻不平凡的每一個人。
我不愿自己的人生就這樣機械式地度過,就像雕版印刷那樣重復。我覺得寫作能發現很多平日里忽略的東西,那些平凡也會是美,那些小事也會讓人感動。
當然,還有一個理由我打算留在最后說,不知這是不是很多寫作人的心聲:我不善于交際,我喜歡一個人時候的靜謐。
當然,這不是說我就是社交恐懼癥了,只是我不喜歡帶上那些沉重的面具而已。
而且,沒有人喜歡孤獨,我只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沒有人打擾,可以盡情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思考,是我在大學里學到的最重要的一項技能——雖然偶爾還是會跑偏,哈哈。
現在還不清楚自己擅長的領域和文風,正在自我探索中,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寫,不停地寫。
用羅胖所說的那種“死磕精神”去寫。
我向往著一個人獨立的生活,我喜歡大城市自由的競爭,而這一切都要從此時此刻開始。
我還記得初二的某節語文課上,老師當眾讀著我的作文,并對此做的評價:
“我不僅要讀給你們聽,還要貼在墻上讓你們看,還要讓你們背。”
這句話在每一個失意的夜晚都會在耳邊響起,讓我知道自己曾經輝煌過。
可英雄提當年勇,很多事過去就過去了吧,要活在當下而不是夢里。
看不清前方的一切,只是我已經沒有退路,未來只能由我自己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