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像廣告狂人一樣自信滿滿地享用一杯馬提尼(Martini)?

馬提尼是什么呢?有時它是Don Draper耍帥的道具,是間諜007口中的“shaken, not stirred”,它是海明威曾經感受到的“文明”,也是羅斯福與斯大林交鋒于德黑蘭時的潤滑劑。

馬提尼只是一杯簡單的雞尾酒,用金酒(或者伏特加),味美思酒(其中一個品牌叫馬提尼*)以及加橄欖或者檸檬皮裝飾做成。但它卻是各界名流的寵兒,經久不衰地出現在高級酒店、俱樂部中,是高級聚會的座上客。馬提尼這幾個字似乎常常與強悍、權勢、老練、金錢、奢華有牽連。馬提尼盛裝在那漏斗形的“馬提尼杯”經典視覺形象,使它幾乎成為雞尾酒的代名詞。

馬提尼的主要原料金酒和味美思都源自歐洲,但它卻是地道的美國發明,也令一班美國文化人引以為傲。雖說如此,美國人對馬提尼的身世卻無法統一看法。加利福尼亞州的Martinez鎮以及舊金山都相信自己是馬提尼的故鄉,在19世紀中期的淘金熱時期誕生了這杯雞尾酒;也有人自然地認為和創立于1863年“馬提尼和羅西(Martini & Rossi)”牌味美思有關;還有人斷言是紐約一個叫馬提尼的調酒師(Martini di Arma di Taggia)發明了這杯酒;甚至連被一眾精致雞尾酒調酒師尊奉為現代雞尾酒祖師爺的Jerry Thomas也在1887年版《調酒師指南》(The Bartenders Guide)中聲稱發明了這杯酒。

看來,馬提尼的真實起源真的是難以考證。當然這是很好理解的——那個年代許多事物本來都疏于以白紙黑字記載,跟更別說記憶往往會在幾杯馬提尼下肚后就很快變得模糊……不論馬提尼誕生于何時何地,它真正成為一杯可以代表美國的雞尾酒是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又因為1920-1933年的美國禁酒令,美國人在海外尋高品質金酒時也將馬提尼介紹到了歐洲。自此,馬提尼長盛不衰。有人將它比作雞尾酒之王,那么它在長居王位的神奇能力會另續航能力超強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感到汗顏。

關于馬提尼的迷思


表面上看馬提尼是一杯不能再簡單的雞尾酒:冰鎮的酒杯中只有金酒、味美思和裝飾。然而說它是最講(糾)究(結)的雞尾酒之一并不為過。人們孜孜不倦地追求剔除酒中的“濕”度。維多利亞時代甜而口感綿軟的“老湯姆(Old Tom)”風格金酒被杜松子味更重、更辛辣的“倫敦干(London Dry)”風格取代。再者,它所采用的味美思也越變越干。最后,干金酒與干味美思的“正確”比例成了似乎無休止的話題。19世紀后半頁的1:1比例到了1910年左右被常見的2:1的中度干比例取代;幾十年后,標準喝法是超干的5:1……再后來,事情開始變得有點不可收拾,金酒和味美思則徘徊在7:1和16:1(所謂的Bone Dry Martini)之間,甚至會出現令人乍舌的25:1(好像人們有興趣將比例的游戲無限延續下去)。即使如此,還是會有人對調酒師抱怨酒里的味美思放太多。據說著名酒徒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就曾經這樣表達他對比例問題的態度:“我喜歡在喝馬提尼的時候端詳房間另一頭的味美思”。“丘吉爾馬提尼(Churchill Martini)”這一說法也因此誕生。劇作家諾埃爾考沃德(Noel Coward)表達得更是文藝:“制作一杯完美的馬提尼就是將酒杯倒滿金酒,然后舉杯朝著意大利的大概方向揮手致意。”

此外,關于它的調制技巧人們也是各執一詞。“邦,占士邦”堅持要自己的馬提尼用搖壺調制(Shaken, not stirred),這在一些調酒師眼中卻是錯誤的喝法。他們認為搖酒會稀釋酒的濃度,并且降低酒液的清澈度。就在調酒師爭論不休的同時,馬提尼已經灌醉了愛較真的科學家,引發了到底是搖酒好還是攪拌好的嚴肅研究。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West Ontario University)生物化學系用實驗研究和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的嚴謹力圖證明搖制的金酒馬提尼比攪拌的含有更多的抗氧化物(難道這就是占士邦永遠精力充沛的原因?)。

也許正因為馬提尼配方簡單,配料的風味顯現得更加清晰,比例的精確對于最終的口味形成就更加重要,亦使之成為考驗調酒師水準的一道酒:這就好像毛筆字,越是簡單的字越難寫好。于是關于一杯馬提尼引發的糾結,還流傳著這么一個說法:獨行荒野的人往往會在背囊里塞進一個馬提尼調酒套裝,這樣當他們迷路或倍感寂寞時,只要做一杯馬提尼,就必定會有人突然怒不可遏地冒出來——批評他們的做法太不正宗。

三巡馬提尼午餐


不甜、不酸,沒有果味,呈現方式又沒什么噱頭的馬提尼為什么長盛不衰?不可否認的是馬提尼酒杯漂亮、耐看的外觀會讓人們秉杯啜飲時感覺良好;而它本身簡單、透徹而中性的顏色也能夠經受時間和場合的考驗,這也許和Chanel“小黑裙”永不過時是一個道理。資深酒客迷戀它的樸素和強勁,干馬提尼被認為是“懂酒”之人的選擇。此外,金酒公司在五十年代的市場推廣與馬提尼的流行也有密切關系。影視作品中的植入和名流擁護的力量是毋庸置疑的。喝極干的馬提尼自然會被看作是具有男子氣概的象征——比如海明威、丘吉爾和翰弗瑞鮑嘉(歐美名人的名單可以列一長串)一定深以為然。想想他們為自己留下的強人、硬漢的形象就知道,要是讓他們接受“濕”一點的馬提尼,就會像強迫姜文代替金秀賢出演《來自星星的你》那樣別扭。

這就不難理解馬提尼為什么幾乎一定是Don Draper的最愛。不僅如此,其實馬提尼更是流行于上世紀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美國大都市商業精英中的風尚,是霸道總裁們手中的“液體徽章”。正是由于和當時的商務會談以及高級餐飲場所的緊密關聯,還衍生出了“三巡馬提尼午餐(three martini lunch)”這一說法。這并不是說喝三杯馬提尼當午飯,而是說那些有錢有閑的公司大佬不僅吃的是牛排、生蠔,更是有大白天喝三杯馬提尼的奢侈時間。然而,正是廣告狂人那個年代的輝煌后,馬提尼失去了光環。由于商務餐可以納入稅收減免項,樹大招風的三巡馬提尼午餐因此成為奢靡、效率低下和貪婪的象征引起了總統的不滿。肯尼迪和卡特總統發起了對三巡馬提尼午餐的批斗。同時,美國社會輿論對日間飲酒的態度不斷發生轉變,開始轉而追求效率和健康的公司文化也與馬提尼漸行漸遠。

這還不算完。嬉皮、搖滾、挑戰傳統的青年文化也不待見馬提尼。馬提尼成了父母輩的飲料,成了保守貪婪的公司大佬們的飲料——喝它一點都不酷,而迪斯科年代(70-80年代)果味濃郁色彩艷麗的雞尾酒大行其道的年代。就在這江河日下、四面楚歌之際,馬提尼突然間就這么強勢回歸了——是人們開始懷念Barnaby Conrad所謂的“汽車還有迷人的曲線、女人還是淑女、男人還帶著禮帽、生意只需要一個握手就可以談成”的經典年代了嗎?或者這是無情的時代另新一代人對老去的嬉皮所做的再一次反叛?還是喝著甜甜的果味雞尾酒長大年輕人終于學會去欣賞一杯樸素、純粹的雞尾酒?無論如何 ,在舉起這杯神奇的雞尾酒的一瞬間,也許一切都變得煥然一新了。

親自嘗試


那么該去酒吧點一杯鞋底一樣干的馬提尼嗎?很難說Don Draper的最愛就適合我們這里的口感偏好。干馬提尼凸顯了有些金酒本身的濃重杜松子味,而這不一定是每個人都受用的;用伏特加做馬提尼也很常見,但對有些人可能過于平淡。其實今天的馬提尼不再一味追求干、烈,而基于馬提尼的變體比馬提尼起源說法的版本還多,以適應不同的口味需求。要求調酒師為你在酒中加入足夠的味美思是一種好的品嘗方式(不愛喝干馬提尼決不是沒面子);此外,金酒的口味也有著多樣化發展的趨勢,不僅老湯姆金酒恢復了生產,眾多風味各異的“微型蒸餾廠”金酒也不斷涌現,不斷拓展金酒的邊界。所以選擇一些風格比較綿軟,杜松子味不那么突出、或是有更復雜風味的金酒可能是另一個比較好的嘗試方式。馬提尼變得愈加個人化,迎合不同的口味,乃至個性——你是純粹主義者?老派?隨和開放或者是追逐新奇?去尋找屬于自己的馬提尼吧。


點馬提尼,需要和調酒師說清楚想要用金酒還是伏特加(作為基酒)。接著,表明你所想要的“干/濕”度,最后如果你希望以檸檬皮而非橄欖做裝飾,那么也需告知,或者說”with a twist”。一般情況下調酒師可能會以5:1的比例調制;而如果點干馬提尼,調酒師則很可能在杯中倒一些味美思涮涮杯子的內壁,接著倒掉,再將金酒或者伏特加倒入杯中。Dirty Martini也是比較流行的喝法,這種情況下酒中需加些腌橄欖的汁水,這樣增加了口味也稀釋了濃度——如果你特別喜歡腌橄欖的味道;如果要求金酒與味美思的比例達到1:1,這樣的喝法叫50-50 Martini;如果你要求Perfect Martini,意思不是說馬提尼的口味是完美的,而是說味美思中一半使用干味美思,一半使用甜味美思。

馬提尼*:vermouth by Martini的中文官方名稱使“馬天尼威末酒”,這樣,就和馬提尼雞尾酒得以區分。“威末”即味美思,一種加香加強葡萄酒,最初有藥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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