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了一本小說,里面描述了主人公小時候被逼迫裹腳的慘痛場面,看的人真是心痛、唏噓!想起了已經去世了的我的奶奶和外婆。
從小就纏足的大戶人家的小姐
我奶奶和我外婆都是小腳,都是從她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纏足的。相比,我奶奶的腳比我外婆的腳還要更小一些。聽家里人說奶奶的家族以前是我們那個地方有名的財主,奶奶也算得上千金小姐,所以腳裹的更小。
印象中,奶奶的腳很小,走路的時候有點外八字,都是小碎步,走的路稍微有點長就會氣喘吁吁。但奶奶的性格比較強勢,又經常拄著拐杖,所以走路一點也不慢,也可能當時我還是個小孩子的緣故吧。
記得有一次看見我母親給我奶奶洗腳剪趾甲,當時就震驚了!奶奶的腳都已經變形,那些趾頭全部都擠在一起,剪指甲要使勁才能掰開。太可怕了,就像看一個殘疾人的肢體沒什么區別。那時候我還小,大概也就幾歲吧,禁不住好奇就問奶奶:“奶奶,你的腳怎么了?”,奶奶無奈的回答:“唉,這都是舊社會造的孽呀!我們那一輩女人遭罪呀,如果不裹腳就沒人要,嫁不出去的。現在社會真好,你們的腳都解放了,再也不用像我一樣受苦了。”那時候我只是似懂非懂的。
纏過的腳已經畸形
有一說一,就是想不通,這些堪稱恐怖、畸形的有點病態的纏足,如何就成了當時審美的標準?女人小腳到底哪里美了??我真的get不到,為什么會有這么奇葩的審美觀!
帶著這些疑問,我查閱了一些資料。大概整理了以下幾個方面,也讓大家了解一下纏足這種陋習為什么會成為當時的一種審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