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多研究人員來說,研究之門(ResearchGate)網站并不陌生,它是創建于2008年的一個科研社交網絡服務網站。通過該網站,用戶可以聯系同行,了解研究動態,分享科研方法,還可以上傳和分享各種各樣的學術資料,包括發表的論文、書本章節和會議演講。
本質上ResearchGate就是科研人員的FaceBook,只是比FaceBook更加單純,少了很多喧囂。很多著名學者、歐美教授、大牌期刊編輯在ResearchGate上都有自己的賬號。新手研究人員可以通過網站關注領域內的牛人及其學術網絡,然后順藤摸瓜獲取更多有用的信息。ResearchGate的使用也很容易,不需要自己經常維護,網站會自動匹配并且更新自己的學術文章,并且推送所關注的科研人員的最新成果。因此它被研究人員認為是科研交流最好的平臺之一。ResearchGate建立時間雖然不長,但發展迅猛,迄今為止已有大約1300萬的注冊用戶。并且吸引到比爾·蓋茨和倫敦生物醫學研究資助者Wellcome Trust等投資者逾8700 萬美元的資金。
但不久前,ResearchGate也攤上事了。學術期刊出版業巨頭愛思唯爾(Elsevier)和美國化學學會(ACS)于10月份在德國的一個區域法院提出訴訟,起訴 ResearchGate未經授權分享了大量受版權保護的論文,因而存在大規模版權侵權行為。今年2月的一項調查顯示,從ResearchGate網站隨機挑選了500篇論文,其中 201 份都侵犯了出版商的版權。一位發言人聲稱,按照ResearchGate的注冊用戶的規模來估計,受影響的被侵權論文可能多達700萬篇。其實,出版商與論文分享網站的沖突,早就不是什么新鮮事了。早在 2013 年,愛思唯爾就對另一個學術社交網絡平臺 Academia.edu 發出了近3000個“刪除通知”。此外愛思唯爾和 ACS 還起訴過學術文章分享網站 Sci-Hub。
有學者認為,這些侵權行為可能是由于科研人員對版權政策的誤解造成的。因為實際大多數科研人員對這種侵權行為根本不重視,理所當然地認為文章是自己寫的,也交了版面費了,自然就有了使用權了。這直接導致了近年來科研人員未經授權,在各種網站分享已受版權保護的論文的行為逐年上升。那么研究人員在學術社交網絡平臺上傳自己的研究論文,到底算不算侵權?
嚴格地說是侵犯了出版商地版權。事實上論文有2種版本,一種是投稿后被接受的版本,這個版本叫做Authors Accepted Manuscripts,簡稱AAM,這個文件是作者提供給出版商的,絕大部分出版商都允許學校/圖書館網站上免費使用這個版本。所以這個版本不會引發什么糾紛。此外還有一個版本,叫做Published version, 這個版本是出版商采用AAM文件,然后重新編輯排版,加上卷號、頁面號等出版信息之后的版本。雖然這個版本在內容上與AAM是沒有什么差別的,但是它的版權屬于出版商。因為作者在向期刊提交論文的時候,都會簽署一個版權轉讓協議,自愿放棄文章版權,并轉讓給出版商。不經過授權使用了這個版本就算是侵權了。但是也要看使用的場合,比如一般來說將自己的論文發給同事或同行是沒有問題的,這符合版權法中的合理使用(“fair use”)的特例。但如果把論文上傳到網站,供所有人免費下載,就必須經過版權商的同意。也正因如此,出版商才有權起訴Research Gate這類網站侵權。
雖然從法律上說,愛思唯爾起訴Research Gate是合法的。但是通過法律行為要求學術社交網站刪除未經授權的學術論文,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ScienceOpen 的通訊主任坦納特表示,“這一切歸結于一個問題:“出版商的權利是否比分享研究的利益更重要?”只要這種利益糾紛還存在,那這類事情總將存在。根本的出路還是在于出版商與這些網站進行溝通,就各方的利益達成共識。當然,一個暫時性的解決方式就是,撤下帶出版商版權的出版版本,換上作者的原稿文件。反正讀者需要的是知識,又不是精致的排版信息。
*本文轉載自英論閣學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