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有人說寫作是件非常沒有意義的事。對于他們而言,書籍的存在都是多余的。他們把作家稱為荼毒別人靈魂的騙子,而自己卻成了被物質生活養肥的無腦傻子。
? 對于我而言,寫作不同于一般與人相處,是一件極其富有藝術情趣的事。你可以隨意想象,你說的這段話,會有誰在看。一個叼著煙斗的老頭,一個穿著清涼裙的少女,一個皺著眉的小丫頭片子。如果你不打算把這篇文章發布出去,你可以選擇把閱讀權力全留給自己,是扣向心靈深處的一次交流。
? 這還不是最妙的呢,如果你在構思一篇小說,你會擁有主人公或是里頭任何一個不起眼的小人物的視覺效果,你無形中會受他們的影響,和他們做出同樣的動作,體驗和自己本身截然不同的角色扮演,一個人就可以同時擁有很多種不同的人生。如果是莎士比亞筆下的戲劇就更棒了,一個人還要和那么多生活的矛盾做斗爭,這樣的斗爭不知不覺就滲進骨髓之中,有追求者的日子也不必過得那么溫和。
? 如果是在書寫散文,也是極好的。把心像花瓣似的,一點點地撕下來,讓它隨意灑在流水中,浮在春晨的薄霧里,隱在長了青苔的碑石下。你就和這個世界,你所處的這片天地,很奇妙地融合在一起了,流淌于筆下的,不過是風說了幾句,雨又湊了幾滴,什么花香,什么鳥嚶,什么溫潤如玉,都在里頭了。
? 這時候你可以拋開現實生活里的一切,歡樂地去做那個在夢中起舞的精靈。頭上還有一頂吊扇在嗡嗡地轉,墻上還有一只鐘擺在噠噠地走,蚊蟲圍著研究叮咬身上的哪一塊……這些,都不重要了。你沉溺在創作中的心,是感受不到這些的。你腦子里有的,只是一幀接著一幀的美好或是黯淡,你用手中的筆開始沙沙地在紙上,在腦海,用這個閑適的下午或是無人的凌晨,記錄著。
? 我們寫作的目的,就是如此簡單。只是為了一捧心跳,自己的,不是自己的,都好。詩人把名字寫在水上,黛玉把詩歌焚在火里埋葬,我在寫完這句話后,要把我寫的統統遺忘,去茍且湊合我隨波逐流的生涯。我們沒有能力去改變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們只能堅強地去成長。
? 哪怕我真的改變不了,我死在了不是如我夢想的路上。我只是殷殷期盼著:當我失去一切的時候,我會用盡最后一塊錢買筆紙寫文章,寫到生命的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