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最近一直在循環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頭質感的嗓音,讓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場邂逅,想到河岸邊搖搖晃晃的水燈籠,和如墨夜色里氤氳而上的煙霧。
這首歌太過動人,當然我并不否認是我的戀聲癖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種與愛情撞個滿懷的感覺打動了我。
這種感覺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見一個騎摩托車的男孩兒,陽光能融化掉有著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鏡,下巴的弧度堅硬而柔軟,像太陽的神祗一樣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臟跳動的聲音,像擦肩而過后仍然在記憶里揮之不去的痕跡。
我看過一篇文章叫《當我愛上路邊女孩時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認為這就是愛情。愛太深了,我們的心還小,觸不到它。相比于“愛”我更喜歡“喜歡”這個詞。無論什么樣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歡”來詮釋。愛需要太多太多的白發,喜歡只是一剎那的心動,一秒鐘的花開。
我喜歡夏夏,因為她和我很像,她隨時能讓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歡小動物,因為它們有溫暖的皮毛濕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歡天藍色的裙子,因為天藍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讓我變得更美;我還喜歡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歡他們的理由也許只是籃球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節體育課的一次回頭,他的笑容點亮了我的眼睛。
我寫了這么多的我喜歡,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有一句話這樣說:喜歡一首歌是因為它的旋律,喜歡一件衣服是因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經把它奉為真理,現在卻突然明白,喜歡,像一座燈火璀璨的大樓,總歸要一個穩固的地基去支撐它。沒有一種喜歡沒有理由。只有愛著什么的時候,是說不出來話的。像爸爸愛媽媽,像每一個人愛著他的國家。
家長們總把早戀視為洪水猛獸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媽如果知道我喜歡過而且還喜歡著這么多男生的時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們會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說教那個男孩有多么不值得愛,你現在的年紀有多么不該浪費在愛情上。當你試圖和家長們解釋“喜歡”與“愛”的區別時,他們有限的腦內存是鐵定無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樣的喜歡是對的,什么樣的喜歡是錯的?因為種子被種在了錯誤的季節,就注定沒有機會發芽,沒有機會看看這世界的美麗了嗎?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紅線拴住了。我這一生也許會遇見很多男孩,但總會受紅線的牽引去找到那個他。也許會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間值得喜歡,但只有一個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愛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時光的神話抵達我面前之前,我也許還會喜歡很多人。別罵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樣,“這么年輕,我還有這么多時間,不去喜歡誰,多不對。”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夠強大了,才會去說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