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前我曾經寫過一篇玄幻小說,洋洋灑灑一個多月,二十萬字。很難想象那時候有如此之激情。早上八點準時起床,吃完早飯碼字,吃完中飯碼字,吃完晚飯碼字。整天手指所接觸的不是鍵盤就是筷子。簡單豐足,并且愚笨。
令人感激的是,父母是支持我的,他們甚至愿意資助我一臺筆記本電腦讓我帶去高中繼續碼字生涯。但是很顯然,這并不現實。
我到底還是沒有堅持下去。如今看來也不算是一件壞事,如今再去看我幾年前寫的文字,也只能臉紅在心底怒罵一句,狗屁不通。
寫的文章狗屁不通(矯情做作,情緒泛濫),寫的四言狗屁不通(牽強附會強行押韻)。
但還是暗自慶幸,我總算給我的青春留下了一點東西。那時我特愛寫藏頭詩,與我關系要好的伙伴,將其名字寫在一本本子上,豎著寫,然后開始構思諧音和韻腳。我作一首詩的速度極快,常常不用十分鐘就完成一首,辭藻及其富麗堂皇,內涵卻空洞且乏味,多是些情情愛愛恩恩念念。男小伙伴是不需要我這種東西的,所以我一般是寫給女同學居多。寫完之后故作淡定將本子拋在其桌上,然后正襟危坐等待夸獎。那時候的虛榮心真是可愛而容易滿足。
年歲漸長,懂得了隱藏情緒,便不怎么寫詩了。我一直認為文章是寫給自己看的,好壞由不得他人辯駁,寫的是自己,表達的是自己,權當是給自己做個人生記錄,想以后老來能有個清楚的歷程回顧自己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喜事混事聰明事。
寫詩不一樣,我常常不懂自己想表達什么,但常常就是寫出感覺了,這種感覺來得虛無縹緲,毫無根據。我可以在熱戀時寫情傷,失戀時表愛戀,得意時感受失落,難過時學會理解人生。所以寫詩總有一部分是寫給別人看的,是一種基于感情基調的炫耀。
令人欣喜的是,這些年總有一些人匆匆忙忙的走進我的人生,成為我寫作的動力。我們相識了,之后接觸到的很多事,都不是那么清楚明白的,這讓我漸次習慣。
很多時候我們不清不楚的獲得了。或者不清不楚的失去了。
盡管這些同等,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