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離婚了,帶走了婚姻的全部:房子,孩子以及所有的傷痛。她想留給他的是一無所有也是無限可能。帶走所有,他就能心安理得的追求他想要的生活了吧,她是這樣想的。辦完手續那天,她回到家,開始抽煙。一個女人可以喝點酒,但絕不能抽煙。她以前是這樣想的。但是那一天,她除了抽煙別無選擇,她要保持清醒而又必須放縱一下自己,躲在煙霧繚繞中獨自舔傷口,她覺得很滿足。
第二天一早,她收拾好滿屋狼藉,又把自己收拾妥當,對著鏡子里的自己狠狠一笑:錢曉雨,加油!喝上一杯熱牛奶,吃下一片烤面包,她神采奕奕地出發了。昨天跟妹妹說好了,她把米豆送到少年宮,她自己會去接他回來。孩子是她的精神支柱,可也讓更無助。她深知孩子需要她,依賴她,這種需要和依賴是她的精神力量的來源,但同時也令她更加孤獨。
但是她沒有選擇。婚姻到這一步,她已經沒辦法再繼續。每天晚上,她都在打仗,同一個女人在打仗,每次覺得自己要被打敗的時候,天終于亮了,她起床,送孩子上學,自己去上班,她覺得她又勝利了,迎來了黎明的曙光。可是每到晚上,夢魘又來,她又一次廝殺,殺不完殺不死,每次累到要放棄的時候,她總能迎來透過窗戶的第一道光,感覺自己像個女英雄般,在無數個尸體上走出來。周而復始,她神經衰弱,整天迷迷糊糊,好幾天才能睡上一個安穩覺。她不能再這樣下去,她已經到崩潰的邊緣。既然已經這樣,為什么不分開試試呢?再壞也壞不到哪去了?于是她做出了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