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晨在人民路與合興路路口處,在車流中一輛白色汽車停在路中央,而這時一名學生從車內走出,在過馬路時甚至是沒有向后方觀察,直接去了路對面,而這時可以看到后面的車輛都在減速讓行。
不知這位家長出于什么樣的心理讓孩子在路中央停車讓孩子下車,但從過往車流中可以看出當時的車流量還是相對較多的,在這樣的情況下還將車停在路中央,這不得不讓人感到揪心,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這種案例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并在在路中央停車也是違反交通法規的,明知故犯看來很有必要重考一次科目一,若是真的去考科目一,又能考幾分呢?是否能夠考90分以上呢?這或許還是一個未知數吧,老司機考科目一,也是有陰溝翻船的可能性存在的。
?言歸正傳,無論如何在路中央停車總是不對的,不光光影響他人,別人可以等待一會,甚至是幾分鐘,但孩子作為父母,你的行為也將影響著孩子,特別是這種行為大大增加了孩子的安全隱患,并不可取,也許有人說不就停次車嗎,就這一次而已,若是抱有這種僥幸心理真的是很危險,即使是0.1%的事故概率,我們也要消滅在萌芽之中,實現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這是對他人負責更是對生命負責
(此文為昆山訂閱原創,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