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去二姐家,不知道怎么說起彩禮的事,二姐說,外甥女以前找過一個對象,兩個人處的特別好,當時我們老家的彩禮是二十四萬左右,準備訂婚的時候,男方父母說他們只能給十萬,多了一分錢沒有。
媒人和我二姐商量,二姐說,彩禮錢她一分不要,都會給姑娘帶回去,姑娘的嫁妝她也都準備好了,只要兩個人感情好就行。
媒人說,不要彩禮別人會笑話,男方給十萬也說不下去,還沒有我外聘女的開的車貴,于是和我二姐說,彩禮要上十六萬,因為男方還沒婚房,以后用來買房子,結果去和男方父母說,對方還是只給十萬,后來媒人一賭氣就不管了,這件事也就擱一邊了。
其實老家的彩禮雖然聽起來多,但是我們老家的風俗沒有父母留彩禮的習慣,都會把錢給姑娘帶回去,不像網上說的,讓父母養老或者給哥哥弟弟買房或者娶媳婦,家庭條件差不多的基本上都會給女兒買輛車,婆家給的彩禮會放在存折里帶回去。
我二姐家庭條件好,就想讓外甥女找個當人,結果是這種情況。后來就讓外甥女和對方斷了聯系。
其實我個人覺得,從生下兒子的那一刻開始,就應該想到他以后要成家立業,一無所有還又理直氣壯,也真是讓人無語。
據說那個男孩還沒結婚,老家的彩禮也漲到三十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