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芒果小姐是朋友圈里出了名的高冷女神,妝容精致,事業優秀,心比天高。
能和她做朋友很出乎我的意料。
要知道聚會上初次見面的時候我兩除了點頭致意以外一句多的語言交流都沒有。
后來她聽說我搞廣告和軟文的,出于工作的心思,從朋友那加了我的微信。
她朋友圈里除了尼采就是小眾民謠,逼格高極了。
上周末晚上,她突然給我發了一大堆消息
“他不愛我了 ”
“他明天要結婚,還邀請我去,太殘忍了”
“他說他還是愛我,可他怎么就不能再等等”
我楞了半晌沒反應過來,看這意思是失戀了啊。
想安慰又不知從何說起,我就回了句,分手不是世界末日,他都放下了,你也放過自己吧。
她好久沒回我,過了好一陣,她發來一條語音 ,聽起來還有些哽咽“ 他不是我男朋友 ”。
聽完我就傻逼了。
不是你男朋友你半夜三更不睡覺哭喪呢?
我壓著罵娘的沖動,耐心聽她把這個冗長的事情說完。
最后我回了句“別矯情了,睡吧,人憑啥繼續愛你啊?”
不是我過分,是事情太可笑。
芒果小姐大學認識的第一個人就是羊毛先生。
那時候芒果小姐剛上大一,羊毛先生是迎新團的苦力。
是羊毛先生幫芒果小姐把一大堆行李抗進宿舍的,南方的夏天熱的要死,羊毛先生那天流了許多汗,芒果小姐為表示感謝想請他吃飯被他拒絕了。
芒果小姐一點都沒有不開心,反而覺著羊毛先生特別穩當。
入學以后才知道,羊毛先生在學校是個很有名氣的才子,學生會副主席,獎學金霸榜人。
入學沒多久,芒果小姐就參加了一個社團,因為常常需要和學生會交流的緣故,芒果小姐和羊毛先生算是每天都有一次恰巧相逢。
這種偶然的情況后來就漸漸變成了常事。他們的關系越來越好,羊毛先生能給芒果小姐很多的幫助,學業上的,社團工作上的,甚至還特別了解學校周邊的好吃的店面。他倆也就從起初的一起設計策劃案,漸漸到后來吃飯都在一起。
也許是日久生情,也許是一見鐘情。
羊毛先生很快就在一次部門聚會上向她表白了。
芒果小姐措手不及,慌亂之下說要考慮考慮。
即使告白沒被同意,羊毛先生也覺著很滿足。
其實在芒果小姐眼里,羊毛先生是很好的人,是如父如兄般的存在。
給剛剛進入一個陌生環境的她給予了很多的幫助,她很感激他,但似乎對他并沒有心動的感覺。
所以她考慮了幾天,就明明白白的告訴了羊毛先生,她現在還不想談戀愛。
羊毛先生脾氣很好,被拒絕后對她也跟從前一樣的好。
可是沒過多久,芒果小姐就墮入愛河了。
那個男生是和他們社團的團長。
團長也是個很優秀的男生,個子高,腿長,長得帥氣,還會彈吉他唱歌。
更重要的是,與羊毛先生的穩重不同,他很浪漫,還有點痞帥,簡直就是芒果小姐的理想型。
芒果小姐很崇拜他,而且很快的,這種崇拜就轉化成了愛慕。
芒果小姐自小面容姣好,追求者甚眾,自身條件算很不錯,所以當她鼓足勇氣向團長吐露愛意后,團長很干脆的答應,很快他們就在一起了。
芒果小姐心里雖然對羊毛先生有些愧疚,但又并不愿意委屈自己,有意的避開了羊毛先生一段時間。
可是羊毛先生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樣子,一如既往的對她好,而且很有分寸的與她保持了安全的距離。
就這樣,芒果小姐在大學四年換了好幾任男朋友,可是羊毛先生卻始終沒有放棄的陪在她身邊。
戀愛失敗,考試掛科,生活不順,這些抱怨她只想說給羊毛先生聽。
但一直到大學畢業,他們也沒有在一起。而是一個留在帝都工作,一個去個魔都打拼。
羊毛先生也是很有毅力的人啊,畢業等到了工作至今,對芒果小姐依舊好的沒得說。
羊毛先生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工資也不高,但芒果小姐一有個頭疼腦熱的,他死都要來帝都看她。
每個月有個一兩回,一來一去幾千塊,后半個月就只能天天吃泡面,即使這樣他也甘之如飴。
芒果小姐有段時間家里出了點事兒,常常半夜做噩夢驚醒嚇哭,羊毛先生就每天晚上打電話給她,不論多困都要等她睡著了再掛電話。
芒果小姐喜歡吃芒果,可是帝都每年到秋冬季就很難買到新鮮好吃的,所以她很不開心。羊毛先生就在魔都買了個大肉甜的芒果千里迢迢親自送來。
果然戀愛的人是瘋狂的嗎,路費都能買十筐芒果了。
在這期間,芒果小姐甚至還談過幾次戀愛,都以失敗告終,因為她覺著每個人都比不上羊毛先生對她好。
那你為什么不答應呢?我問她。
她回答是因為一方面她不想那么早的安定,她總覺著,未來說不定還能遇到更好的。
另一方面她對羊毛先生的感覺很復雜,感覺他像兄長,卻不像戀人。
可惜現在,羊毛先生終于決定不再等了。
他對芒果小姐說,他不是不愛芒果小姐了,是愛不動了。況且已經到了婚娶的年紀,家里等不了了。
芒果小姐這才急了,她想要挽留羊毛先生,又不知道以應該什么立場開口。
羊毛先生婚都訂了,還能有什么辦法呢。
芒果小姐講的時候一直在啜泣,我覺著好笑又可憐。
我問她后悔嗎。
她嘴硬,說只是不習慣沒人追而已,不后悔。
我說你會后悔的,一定會。
(二)
像芒果小姐這樣的人,真的是活該。
追你的時候,你高冷不食人間煙火,七八年都不放個響屁。
不追你了,你悵然若失的,誒怎么這么不得勁兒呢。
既然覺著他不好,還難過個什么勁兒呢?
我幫你說吧。
因為習慣了。
習慣了半夜噩夢一個電話就有人連滾帶爬起床安慰你。習慣了上班有人千里迢迢送你玫瑰,下班有人等在樓下。習慣了享受有他的安逸,他甚至體貼到能幫你屯幾個月的姨媽巾。習慣了一回頭總有人在你身后望著你笑。習慣了站不住了就向后倒,永遠不怕跌倒在地上。習慣了有人在你的身邊幫你做好任何事,卻又在不該在的時候做個影子。
甚至于都不知道,七八年來這種習慣早就深入骨髓。
講直白點,就是云盤里存的備份愛情被強制性刪除,虛榮不再,底氣不足。
當然,這還是最好的情況。
如果是上述這種情況,我希望你早些放過他。
對一個喜歡你的人不曖昧,不要在你難過的時候找他,也不要在你需要的時候找他,這是對他的善良,對你的寬容,對愛情的尊重。
而更可怕的情況是,他大步走遠,你才知道你有多愛他。
依賴他冬天遞給你的一瓶熱咖啡,依賴他夏天帶給的一根老冰棍。依賴大病初愈看到他握著你的手陪在病床邊,依賴旅行時他帶著你走街串巷卻不會迷路的周全準備。
你的生活已經不能沒有他了,而他的影子也早就深深印在你心里。
而你卻一直以為自己不愛他。
你愛他,卻因為自己的固執趕走他。
你活該。
你要記住,再帥的男神也不及你身邊陪伴的這個人,再好的理想型也不如你身后帶笑的這個人。
如果你愛,就趁早轉身抱住他,死也不放手。
如果你不愛,就早些告訴他,斬釘截鐵的說清楚,不再理會他,然后祝福他。
張無忌一生有四個女人。
小昭愛他,然后放棄,所以她最懂愛。
周芷若愛他,卻不甘心,死生糾纏一輩子,下場不好看,這叫不會愛。
蛛兒守著與他的回憶,孤獨卻滿足,痛苦但放手,這叫愛而不得。
趙敏敢愛敢恨,又當機立斷的選擇與他在一起,還為了他反出家門。
她最會愛,所以她得到了張無忌。
所以我們都該進修進修情商了,不是為了會說話,是為了學會更好的愛你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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