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5:38-42“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有仇不報非君子!
以傷還傷,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豈不是利24:20所倡導的表面意思嗎?
一報還一報,不多不少,也許差不多能夠扺消了受害者的心中怒火!
但是,耶穌有超越的標準,
那就是:以智慧代替沖動;以愛心消除仇恨;以忍耐承擔壓力!
首先是,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
以傷還傷,以害還害,本意不是報仇雪恥,而是限制刑罰的范圍,避免冤冤相報,仇恨不斷沒完沒了。
如此,忍一時風平浪靜,讓一步海闊天空!
再就是,真愛能夠服過仇敵:
這是耶穌所給我們美好榜樣,他曾在十字架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如此,真誠的饒恕,帶來屬天的自由!
最后是,忍耐促進生命的成長:
雅各說,落在百般的試煉中,仍要以為大喜樂, 因為知道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 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如此,遭遇苦難,是對生命是否成熟的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