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的一篇文章的摘錄,看了這篇文章以后,想明白了一件事,做了一個重要的決定。)
都說感情里,誰先動心誰就輸了。
在我看來,扯。
明明是后動心,后認真的那個才是輸家。
不信你仔細想想,先提分手或者冷暴力逼對方提分手的那個,通常都是當初那個膽大心細臉皮厚,死纏爛打要和你搞在一起過沒羞沒臊日子的人。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感情到了什么程度,太難量化。
但是如果換算成荷爾蒙,就可以做到。
這個世界上,一個人對同一個異性可以產生的最大荷爾蒙分泌量是固定的——只有西紅柿和雞蛋炒在一起,怎么也成不了雞蛋炒肉——原材料是固定的啊,同理。
那么假設這個量的上限是1升,主動的也就是追的一方,對被動的也就是被追的一方,一見鐘情的時候就是最高的時候,我們按百分制打分,就是100分。
但是隨著相處和了解,共同經歷生活上的瑣碎,成長環境不同造成的生活方式和理念不同,勢必會產生摩擦,而這種低于預期的落差就會造成荷爾蒙的負向波動——
荷爾蒙的分泌量減少了,打分自然也就越來越低。
不是都說人生若只如初見么?
就是這個道理。
因為初見的時候,對主動的一方來說,被動的一方是可以打滿分100分的狀態,是最好的時候。
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對于被動的一方來說,感受到的就是主動的一方100分的好。
可當某一天彼此的矛盾,不滿,矛盾增加。
這些摩擦消耗和抑制了主動的一方越來越多的荷爾蒙,分泌量下降到0.5升的時候,對被動的一方打分也就隨之降到了50分。
同樣的,對于被動的一方來說,感受到的就是主動的一方50分的好。
這個時候,無論是主動的一方還是被動的一方,都會在這段關系中感受到落差,幸福感降低,進入一個衰減的循環。
這個時候,只要出現一個不用太出色,只要普通水準的60分,就已經足夠對當初主動的一方產生誘惑了——
畢竟被動的一方已經被減到50分了。
變心分手就成了早晚的事。
也別怪曾經主動的一方渣,畢竟我們都有過那種時候——
一開始很喜歡一個人,可是隨著了解,發現他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樣,不滿累積的越多,那個低于預期的落差會讓自己越失望,這時候,身邊隨便出現個人,在我們眼中,都會覺得比曾經很喜歡的那個人強多了。
我們能做的,就是不要因為誰對你好而去喜歡一個人——
這個人本身一定要好看腿長人傻多金,總之無論什么都好,他本身具備吸引你的特質。
因為只有這樣,你荷爾蒙的分泌,和你感受到的幸福,才是不依托于“他對我好不好”的,才是不依托于“他給我打多少分”的——
你因為他打籃球很帥,而喜歡他;
你因為他事業有成,成熟有魅力而喜歡他…
那他對你不好,沒關系,不重要;
如果他對你好,那就是意外驚喜。
所以說,不要被動的喜歡一個人。
這樣,就算最后沒有結果,分手了。
起碼,不會那么地失落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