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香港黃大仙廟拜月老,捐香火,愿賜我一個好少年。
?第一次見面就拉手表白
大學時我讀會計,他讀電子商務。如果他智商再高點原本在大二就認識我,因為那時我英語、數學都在A班和他們學院一起上課,結果緣分一直到大三期末才來。我作為類似居委會大媽的樓長,期末參加優秀公寓樓長聚餐,他頂替他們樓長出席,酒桌上就坐在我的右手邊的右手邊。喝著喝著就坐到了我的右手邊,拉起我的手,說早就知道你,佩服你喜歡你,你做到公寓全校第一,多牛多牛云云,……我內心的OS就是:這個男生酒量一般,胡話連篇。
?即使生命再來很多遍,12年的冬天,我依舊會對你一見鐘情。
再見正是2012年的11月份,重慶的冬天陰沉沉的,大學校園那個時間正充斥著兩件事:分手和找工作,都是低氣壓焦慮的事兒。我們QQ 上無意聊到去重大參加宣講會,因為有事,他比我早到,得知我到了,執意來校門口接我。比第一次見面多帶了副眼鏡,平添幾絲斯文,穿著紅藍相間的條紋毛衫,一路小跑而來,現在回憶起來,有股子小鹿亂撞的激動和傻里傻氣的暖意。這兩天追劇,《獵場》里羅伊人和鄭秋冬這對靈魂伴侶復合時女主說:“我想過,如果我們能重新在一起,我要說的第一句話一定是,永遠在一起。”我最終被那枚雙環鎖扣的戒指套牢,他說那寓意永不分離。這就是我想要的愛情,找一個怦然心動的人,一旦開始,便天荒地老。
?你愿意和一個人,以愛情的名義,過世俗的日子,大概就是這么簡單,簡單,便可長久。
剛畢業我們把房子租在了解放碑,這一住就是將近五年。還記得那天搬進去的情形,感覺房間又小又暗又臟亂,但是這都難掩我們有了自己小窩、要開始我們的小生活的興奮。收拾完房間,累癱了,我把頭靠在他的肩上,我們就那樣傻笑,知足而美好。后來我們換了窗簾,貼了墻貼,知道我想跳舞他竟然在臥室里面安了一面三四個平方的大鏡子,至今還在。在那個60平的出租房,我們吵過很多次架,有一次還離家出走;我們為彼此制造過無數次驚喜,氣球、紅酒和玫瑰;我們開始了柴米油鹽醬醋茶……
月老顯靈,現在的我們,過著再普通不過的日子,他也常常給別人講我哭著喊著留著鼻涕在宿舍樓下追他的愛情故事。現在的我們,打個電話,喂一聲就知道你高不高興;睡夢中,一個側身還記得把你擁入懷中;常常在某一瞬間,依然會怦然心動。
張愛玲說過,在三十歲之前,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而過了這個年紀,十年八年不過就是指縫間的事情。今年我們二十七歲,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五個年頭,未來再長在我看來都還不夠。明天起劈柴、喂馬、周游世界,我不單單想要這樣的幸福,下一個五年,我想要聽到那夢想開花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