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電視上看到一個小品,大概講述的是老師通知三位家長開家長會所發生一些搞笑的事情,但最后告訴大家不要一味的要求自己的孩子如何如何優秀,卻忘了我們自己陪伴孩子的時間太少了。那么有了這個時間就夠了嗎?答案是否定的,而是需要高質量的陪伴。
那么如何做才算是高質量的陪伴呢?
孩子0-1歲 需要父母無微不至的“愛”
0-1歲的孩子用恐懼和好奇在感受著這個世界,用哭聲證明自己的存在,也只有用哭聲呼喚自己的所需。這時候的孩子希望他所有的需求都被滿足,心里學上這叫全能自戀,如果不被滿足,就會瞬間陷入極度的恐懼當中,這時最需要媽媽通過細微的觀察,無條件的、真情的、及時的給與滿足,也只有媽媽能夠做到及時,因為孩子非常熟悉媽媽的溫度和心跳,像在肚子里安全、溫暖的感覺。
如果長時間且頻繁的不能滿足孩子的全能自戀,孩子就不能提高承受長大后不被滿足事實的能力,無法成為自我,也可能陷入極度自卑,覺得我不夠優秀,都是我的錯;或重新回到孩子時候的全能自戀,以我為中心,錯誤都是別人的,別人必須無條件的滿足我的需求。
孩子1-3 父母需要和孩子保持合適的“距離”
1-3歲的孩子更加的自信,也更加的自戀,覺得自己無所不能,利用身體的各個部位來感受這個世界的所有事物,不計后果,只有好奇。一旦受到了傷害或恐懼,比如:疼痛、黑暗或者離開父母的視線。這時就需要父母及時來到他的身邊,和他一起感受傷害,消除恐懼,引導和鼓勵永遠比批評和責備有效。
在陪伴孩子時,有位教育專家說:“我兒三歲,我四歲”,這是父母與孩子的心里距離。
父母應該讓孩子在一個相對可控的范圍內活動,并且孩子能夠感受到父母的存在和關注,而不是一個限制的范圍內,這是父母與孩子的實際距離。
4-7歲 父母需要與孩子要有“界限”
4-7歲的孩子逐漸想要成為自我,但依然自戀,所以,父母應該讓孩子知道“我”與“他人”的關系、“我”與“我們”的關系和“我們”與“他們”的關系。所以,“界限”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
關于“界限”是有兩種區分的。一是“界線”,有關于“什么是你的事兒”,家長把孩子的成長事件當作自己的事兒,是嚴重破壞“界限”的表現。同時把自己沒做到的缺憾寄托到孩子身上也是一份投射,本來不滿意的是自己,現在變得理直氣壯的不滿意孩子。二是“閾值”,有關于“我能忍受你多少”,家長情緒好時那都不是事兒,情緒不好隨時炸鍋,讓孩子很難有明確的回饋可遵守。所以,越親近的人越容易受傷,是因“界限”沒有建立好的關系。
7歲以后 父母需要對孩子“放手”
7歲以后的孩子已經步入學校,從家庭這個小集體到班級這個大集體、再到學校這個更大的集體、甚至到社會這個超級大集體。自我學習和與人相處占據了他們所有的時間,所以實現自我和“界限”確立,可以找到“我”在“我們”中的位置,并且成為“我”的“自我”而不是“他者”。
作為父母,這時需要我們從陪伴到放手的過程,其實養育孩子,最終的目的不就是放手嗎?
父母的過分關注和緊張其實并不能給孩子更好地保護,反而會將父母的擔憂和恐懼傳遞給孩子,使得孩子緊張、害怕,無法獲得身心的健康成長。其實,當父母放開雙手,把選擇權交給孩子,反而會驚奇地發現孩子的潛力是無窮的,他們能做到的遠比父母想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