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寫好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但卻一直不敢公開發表。這些日子,我不斷搜集來自支教實踐者的文章,里面描寫了很多孩子的苦難,以及支教志愿者的付出、心血以及面對殘酷現實的無奈。在這些真實實踐面前,所有的邏輯分析都顯得蒼白無力。我擔心自己生硬冰冷的文字,會帶來對社會熱情的傷害,對實踐者的傷害。但沉疑多時之后仍感覺,一方直言總能針砭一方沉弊,也可能激勵勇敢者的前行。一家之言,當與不當,請讀者諸君論斷。
以下為正文。
談支教,其實就是在談公益。支教是公益的縮影,至少在今天的論題上是。
近些年在公益界有一場關于支教是與非的討論,正反雙方各有一些代表性的文章。翻閱之后,我發現,雖然他們各自站在反對或者支持的陣營雙方,但他們在一點上卻分享著共同的觀點。
那就是,誰是支教實質意義上的最大受益者。
在反對方,《 叔叔、阿姨,我們不希望你們來支教》一文用孩子的口吻寫到:
“叔叔阿姨,在你們走后的日子里,聽說你們因為對我們的愛心獲得了學校的獎賞,你們的經歷豐富了你們的厚度,開拓了你們的視野和格局?!?/em>
“在這之后,我們開始有點反感,我開始明白你們所給與的遠不是我們想要的,你們的愛心破壞了我們心靈的安靜,你們的奉獻破壞了我們傳統的善良,這些,也許你們永遠無法察覺,畢竟,你們是旅游來的,你們是讓這塊熱熟著的黃土地見證你們的愛情而來的,你們是帶著愛心尋求自我心中的安靜而來的,你們是尋找呼吸西部貧瘠的空氣而來的……?!?/em>
在支持方,心平公益基金會秘書長伍松先生在采訪稿《回應被質疑的支教》一文中提到:
“在支教中……第一位的受益人是大學生。……我覺得這些所有的批評聲音都犯了一個共同的錯誤,就是他們忘記了大學生其實并沒有完全完成成年這個過程,他還不是完整意義上的一個獨立的成年人,大學生仍然處在接受教育的一個階段……參與支教……讓大學生在這四年里能夠離開象牙塔,到最真實的一線去,他們的大學生涯會變得更加完整。
正反雙方,觀點相同——支教志愿者,做事的人,是實質上的最大的受益人。
那么,誰是應然上的最大的受益人呢?
如此一問,分歧出來了。
一部分人認為是支教志愿者。大學生還沒有完成教育過程,支教是幫助志愿者開闊眼界,了解社會,以及豐富個人體驗的方式。即使認為志愿者完成了教育,也還是有些項目希望支教可以把志愿者培養成未來的領袖。不管怎樣,人的完善沒有盡頭,如果你的關注點在志愿者,那么志愿者總歸是需要成長的。
另一部分人認為是學生和孩子。支教是教育的一種,而所有的教育,都是最終指向學生的。在支教關系中,志愿者是老師,孩子是學生,哪有教育是以老師為目標的道理?
我的立場呢?是后者。第一種看法,在我看來,不太合理,甚至有些危險。
我的理由有兩個。
首先,任何事業如果希望運轉順利,就必須滿足所有利益相關方的訴求。換句話說,如果要確定一個首要的服務對象,則這個定位必須得到所有相關方的認同。
志愿者是支教的目標服務對象,持有這種觀點,除了公益組織之外,恐怕其他相關方都難認同。我曾參加過一個志愿支教機構的開放理事會,會議上我發現,其實很多志愿者都很清楚,他們參加支教,目的是服務學生,參與的小學校長也這么認為,他私下里對我說,“如果支教是為了讓我以及學生們來服務志愿者,那是本末倒置了”。如果支教的最終目的是,動員農村地區的家長以及孩子,來為志愿者提供服務,幫助其成長,這種道理又怎么能讓校長、老師、家長以及孩子們接受呢?如果說支教是為志愿者服務,校長、老師、家長、孩子甚至志愿者能答應嗎?我相信,很少有志愿者機構,會這樣對校長、老師、家長和孩子描述自己。
其次,我們做項目,持有什么樣的目的,就會招募到什么樣的人。如果我們反復強調,支教可以開闊視野,豐富簡歷,那么我們能招募到的,就是那些以自我成長為目標的人。一旦后期在支教過程中碰到麻煩和困難,一旦當孩子的需要與自己開拓視野或者豐富實踐的目標相沖突,那個時候,志愿者就很難做出有利于孩子的選擇了。
現在有些組織,為了鼓勵年輕大學生參與支教,經常游說支教經歷有利于開闊眼界,甚至說對未來找工作會有幫助,這種功利主義的話語體系,招募到也常常是一些功利主義者。而我在很多支教志愿者的文章中讀到,他們相當不一部分是有情感、也是有擔當之心的,因此我覺得放棄這種引誘性的游說,并不會妨礙年輕人的熱情和投入。
支教應然的目標對象是孩子,這個道理并不深刻,也并不太懂,可在現實之中,志愿者組織或者公益組織為什么還經常模棱兩可,顛倒不清呢?
這可能和人的行為心理,尤其是和志愿者公益機構的行為心理關系甚大。以下是我的猜度,可能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如有不當之處,敬請諒解。
第一種心理是逃避難題。
要知道,如果支教定位是為志愿者提供幫助,而且尤其是開闊眼界這一說,只需要把他們送到農村即可,而如果說要給孩子提供幫助,那么支教組織就必須如復旦大學葛劍雄教授所評述的那樣,弄明白且必須遵守教育的規律,那些教電腦、講英語、講故事、講外面的見聞的方式,可能并不符合教育本身的要求。
絕大多數的支教,都面臨著時間短、志愿者不專業、不懂教育等難題,這些都是約束條件,使得支教為孩子帶來改變十分困難。給孩子帶去真正的價值,這就對支教機構以及志愿者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人們普遍把支教當作一種簡單且易于參與的公益形式,不愿直面困難以及更高的挑戰。
第二種心理是逃避真正的問責。
目標越具體、越明確,越可衡量,則越容易判斷成功與否,也就越容易問責。如果我們把目標確定為:通過十年的時間,使得抗艾藥物價格下降90%。十年后,目標實現與否,立刻就能判斷。
避免被問責的最好方式就是制定非常模糊的目標,比如培養志愿者的領導力,培養世界公民,何謂領導力,何為世界公民,如何判斷呢?
再進一步,如果就是不明確自己的服務對象是誰,那么就更不好判斷成功與否了。你說,給志愿者的服務不好,我可以說你要去看看孩子,而如果你說孩子沒有太大變化,我又可以說你要看看志愿者。
第三種心理則是逃避掌控力不足。
支教的服務鏈條是這樣的,支教組織—>志愿者—>孩子。支教組織離志愿者更近一些,他們可能大部分時間都在和志愿者相處,因此對志愿者的需求感覺更敏銳一些。而如果往服務鏈往下端再走一步,感知對孩子的需求,對支教組織的能力要求就更高了一籌。
這里面包含著對自我控制力的擔憂。如果把組織把目標人群定在志愿者,支教組織能感覺到自己可以對成果有所控制,而如果再往下推一環,則常常感覺無能無力,服務完志愿者,至于志愿者能把孩子服務怎么樣,效果如何,就只能想像,無法控制了。
既然沒有能力進行控制,還不如讓語言與行為保持一致,干脆說自己是為志愿者提供服務好了。
想一想這一切和公益行業的狀況是如此的相似。我們不是經常說,做公益收獲最大不是別人,而正是我們自己嗎?如果這是謙詞,倒也罷了,而如果這是事實,那不就是公益最大的悲哀嗎?我們不是經常說,我們應該促進中國公益組織的發展,公益組織發展了,社會自然就發展了。
真是這樣嗎?
這難道不是公益慈善效果不明的首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