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壹基金雅安地震救援行動中存在的問題
先列兩條小弟這兩天被轉發較多微博內容來看:
王院長說的對,目前沒有證據標明李連杰貪污了壹基金三個億。目前的證據只能證明壹基金為了順利通過民政部的審批,采用事后隱蔽行賄的方式給了王司長三千萬創辦公益研究院,而這些錢是否都用到了研究上并無監管。
你太小看自己了,你有基金的控制權通過投給自己控制的公司掌控的項目錢就出去又回到自己腰包了。即便不投項目,通過行政開支也能轉出去。幾個富豪的錢多那也是固定資產,賣股票還容易引起股價下跌,從你這里過去的那是正經的現金流,零花正好,還能免稅。還用教你什么?
上面那條微博,說話對象是前民政部司長、現北京吃飯大學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下面那條微博,說話對象則是李連杰。
壹基金這兩天似乎遇到了麻煩。在網友找到的各公益基金會對雅安地震募集來的捐款的支出情況中,曾經被網民不相信的紅會,竟然幾乎將募集來的捐款都花出去了;而一直以明星效應存在的壹基金,雖然當時瘋狂吸金達3.85億元,但到2013年年底,只支出了4531.8萬元,且其中還有168.4萬元是為開展本項目而產生的工資薪金、差旅費、住房公積金等直接運行費用。消息一出,壹基金馬上站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為啥“輿論”二字要打引號呢?因為這個“輿論”可與以往的輿論不同。質疑壹基金的,都是普通網民和一些屌絲網站,微博上沒有一個大V站出來像當年圍觀或者批判紅會那樣批判、哪怕是只是圍觀壹基金。所以在一些大媒體和大V看來,這種“輿論”也叫輿論?你也配姓趙么?
但壹基金畢竟是當事人,別人可以沉得住氣不理會屌絲和五毛們的憤怒,但壹基金畢竟還要顧忌觀感,于是伊出來辟謠了,于是伊表示要起訴了,于是伊的發起人李連杰大師親自出來說話了。于是我們就在伊的置頂微博上看到了這樣一個鏈接:
關于雅安地震救援行動階段性捐贈收入和支出的專項審計報告。
這個《審計報告》出自德勤。在此,我對德勤和注冊會計師的執業道德表示認同。當然會計是事務所(包括德勤)歷史上出過很多齷齪的事,但我仍然先驗地認為,德勤和從事這個項目的注冊會計師是干凈的、是脫離低級趣味的、是有益于人民的——因為我如果不如此先驗地認為這個審計報告沒有任何審計上的問題,就不能找出壹基金在捐款和支出上存在的問題。
在說其他問題之間,先給大家普及一個知識,為啥企業愿意進行公益捐款。
這是由于,按照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45號)規定,企業進行公益性捐贈,可以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稅前扣除,從而減輕企業的稅負。這個辦法我們是從發達國家學過來的,這樣可以引導企業成為公益性捐贈的主體,提高公益性捐贈的使用效率,但事情會這么簡單嗎?再引述一下今天我發的另外一條微博的內容:
隨著發達國家對個人所得和遺產繼承征收高額稅收,資本家們開始采用放棄所有權保留控制權的方式通過建立免稅的“公益”基金會來避稅。此外,只要控制權在手,中產階級的捐款也歸資本家控制。在此過程中,中產階級通過交保護費的方式減輕了稅負。雙贏的局面誰不希望看到呢。問題在于,中國人學會了。
有些朋友大概明白我這段話的意思了。企業家可以通過基金會的方式進行洗錢,減輕自己的稅負。但這種洗錢是有成本的,換言之你要給基金會分肥。那么錢都捐出去了又如何在實現稅前扣除后回到企業腰包里呢?今天我就結合壹基金的《審計報告》談談如何進行上述操作。
在這之前,我先講一個故事:
簡叔家是開小賣部的。一天,有個乞丐來到簡叔面前,說自己很餓,希望簡叔能可憐可憐他。簡叔大方地給了乞丐10塊錢,并且告訴乞丐,你不是餓了嗎,我家的小賣部里有面包賣。乞丐于是掏出錢來在簡叔家的小賣部買了面包充饑。
有沒有小伙伴跳出來罵簡叔太虛偽的?人家說餓了,你直接給面包不就好了么?還給人家錢讓人家在你這里買面包!乞丐的錢都要賺,還滿足了自己樂善好施的虛榮心,真是刀切豆腐兩頭光啊。
但是我覺得簡叔太冤枉了,如果在一般情況下你捐款給乞丐又讓乞丐再你這里買東西的確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或者說是既要當婊子又想立牌坊,但在現實社會完全不是這樣啊:你捐了款可以抵消一部分所得稅,你讓被捐助者又在你這里消費,還能給自己帶來額外的收入,一進一出之間,損失的是國家的稅收,你和乞丐都是雙贏的。
于是,我們按圖索驥,發現在壹基金雅安地震救援行動階段性捐贈收入中出現了這樣一個大額捐贈單位:
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
這個公司的名字雖然陌生,但我們百度可知,這還是個上市公司呢,最近它的2013年年報剛出,大家不妨打開看看。反正我是打開看了。
日出東方公司2013年合并報表的利潤總額為3.6億元,而它在2013年度給壹基金僅雅安地震一個項目就捐款了1000萬元。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公益性捐贈可在本年會計利潤百分之12以內可以扣除,而對地震災區的捐贈可以全額扣除,也就是說日出東方公司這1000萬元捐款是完全可以在稅前扣除的。但也不是你捐給任何機構都能取得稅前扣除的權利,必須捐給民政、財政和稅務部門認可的機構才可以,而壹基金恰恰是被深圳方面認可的機構。
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故事剛剛講了一半。我們通過查閱壹基金在雅安地震的支出情況,可以發現另外一個和日出東方公司似乎是競爭者的公司
北京四季沐歌太陽能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審計報告顯示,壹基金向四季沐歌公司購買了383.3萬元的地震物資。
看到這里大家奇怪了沒有。明明有一個日出東方公司可以提供太陽能熱水器,它卻偏偏捐錢,壹基金拿到捐款,偏偏去向另外一個公司:四季沐歌公司去買太陽能熱水器。我們輕輕一搜,發現問題的所在:四季沐歌公司就是日出東方公司的一個子公司。
不過新的疑竇又來了,日出東方公司干嘛不直接用捐款+捐物的方式進行捐贈呢?壹基金干嘛在中間倒一手呢?
如果是捐獻物資,那么日出東方在捐贈過程中是“視同銷售”的行為,所得稅能按規定免除,但其他稅是免不了的,比如增值稅。而這邊捐,那邊賣,一進一出之間,383.3萬元的貨物的所得稅算是省下了。
而且,壹基金在這個項目上從四季沐歌購買的熱水器占地震發生到去年年底總支出8.46%,不奇怪嗎?災區人民要那么多熱水器干嘛呢?四川人民這么熱愛衛生?
以下就純屬猜測了。如果四季沐歌公司將產品高價賣給壹基金,那么因為壹基金花的錢有一部分是從日出東方公司捐贈來的,那么就可能存在從母公司以壹基金為渠道通過轉讓定價的方式向子公司進行利潤轉移的情況,而在這一過程中,企業所得稅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規避了。
在西方,很多基金會都會發揮實現避稅的利潤轉移的中介作用,看來中國人、至少是部分中國人學到了。當然,我更希望壹基金和上市公司日出東方公司盡快公布相關產品的明細賬目,證明我以上說的全都是放屁。
謝謝!
(鄙人才疏學淺,如有稅務上說得不對的地方還望方家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