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國立法嚴禁代孕。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等規(guī)定被刪除。2017年,《人民日報》發(fā)文,呼吁代孕合法化,并由志愿者提供代孕。(以上資料來自百度百科)
隨著時代發(fā)展,全社會在對代孕這件事,不斷進行討論、反思。這是社會在進步,是好事。
代孕可以合法化。代孕不僅要合法化,更要市場化,而不是僅僅由志愿者提供代孕。
經濟學告訴我們,價格反映供求關系,它不會因任何人為干涉而改變。即使政府使用公權力壓低價格,市場也會讓買方在其它方面支出成本。最終,買方的支出總成本還是反映了市場的真實價格。
比如,春運期間的火車票價雖然沒漲,但是購票者需要排幾天隊去買票,又或者高價從“黃牛黨”手中買票。購票者在正常的票價之外,又額外付出了時間或者金錢成本,這才是春運期間火車票的真正價格。這個價格反映了春運期間火車票真正的供求關系。
沒人可以逃脫市場的掌控。所以,代孕的志愿化,最終會導致各種暗箱操作的發(fā)生。求孕者無論如何都要以各種方式,支付反映真實市場價格的成本。
所以,如果代孕合法化,就應該要市場化。
不過,討論代孕市場化,還有點為時過早,因為其合法化都不能為大眾接受。
很多人反對代孕,準確說,是反對人充當代理孕母。如果,科技進步到發(fā)明機器代孕,人們就不會反對代孕了。
人們認為放開代孕,會使部分弱勢女性淪為被迫出賣生育力的生育機器。在他們浪潮般的反對聲中,我們看到兩個凄慘的畫面:
場景A:年輕的城市女孩,為了籌集母親手術的費用,委屈自己,淪為大腹便便的禿頭中年土豪的生育工具。
場景B:可憐的鄉(xiāng)村女孩,被無良的父母脅迫,為了籌集兄弟的結婚彩禮,被迫代孕。
對于場景A中的女孩,代孕是她的自愿選擇。她在可能的幾種選擇中,選擇了代孕。又甚至,她根本沒有了其它選擇。她想救她的媽媽,對她而言,失去媽媽比任何事情都痛苦。兩害相權取其輕,她自愿選擇代孕。
所有人的自由意志都值得尊重。她的選擇是否值得,是否正確,由當事人自己去衡量判斷。只有屈從于他人意志下的選擇才是錯誤的。
對于場景B中的女孩,她為什么被原生家庭脅迫卻不反抗?因為她根本不具備反抗的認知能力,她不知道該如何反抗,她甚至不知道還有反抗這個人生選項。
對于她而言,苦難一直都在。沒有代孕,她的人生是被原生家庭嫁到陌生家庭,換取高額彩禮,葬送一生幸福。
可是,因為代孕,她就有機會接觸大城市的繁榮和文明。當她看到女性可以自由獨立地生活,當她明白順從并不是她唯一的宿命,她的命運就可以轉變了。
能讓這樣一個貧窮又無足夠謀生能力的農村女孩,迅速擺脫原生家庭的控制,按照自己的意愿,開始自己的人生,還有什么比這更具有正能量。
電影《1942》中,身為地主女兒的那個少女,餓得奄奄一息,她懇求自己的父親,將自己賣身為妓。但在活活餓死和為妓茍活這兩條路中,少女選擇了后者。我們當然不能說人口買賣是道德的,但事實就是,少女因此在饑荒中幸存下來。
絕處逢生總好過山窮水盡!
代孕合法化,不是對弱勢女性的壓迫,而是讓她們的人生,多了一次機會,多了一種可能。她們正處于人生的低谷,給她們一個方向,她們就能攀升。
代孕可以合法化!
代孕合法化,可以造福那些難于生育的家庭,避免很多家庭悲劇。
代孕合法化,可以允許一部分女性擺脫生育的枷鎖。比如那些拼殺于職場的白領育齡女性,她們往往在事業(yè)和生育之間艱難取舍,焦慮萬分。代孕可以幫助她們同時兼顧生育和事業(yè),不再兩難。
更重要的是,代孕市場化,可以彰顯女性生育力的價值。
很多人并不認同女性生育的價值。所以,女性為了謀求男女平等,就必須在社會財富生產領域和男性平分秋色。
女性事實上肩負社會財富生產和社會人口生產的雙重責任,這很不公平!
男人的勞動力被認可,是因為它被金錢實化。同理,當女性的生育力也被金錢實化,人們才會意識到生育力有價值。男人再也不會說:“女人在家生孩子有什么了不起,老子掙錢養(yǎng)家才最了不起!”
當女性的生育力價值得到全社會的肯定,才能真正實現男女平等。女人才不會因沒有收入,在家庭中地位低下。
男女平等的社會是社會一大進步,而更進一步的社會形態(tài),是允許男女自由選擇自己想擔負的社會責任。妻子可以選擇出去工作,而不生孩子;丈夫也可以選擇生孩子,而不出去工作。(目前,英國已經有了男人代孕的先例。)
科技的不斷進步,社會觀念的不斷更新,保障了人類自由意志的進一步實現。讓人類更自由,社會進步的步伐永遠都是朝著這個方向前進。
凡事興一利,必生一弊。理性的決策者會懂得權衡,懂得取舍。
無論如何,社會不可能原地踏步,我們總要試著往前再走一步。人類社會就是這樣,一步又一步,試探著走到了今天,也會一直這樣,試探著走向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