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幾年,我都要重寫一遍“老屋”這個題材,老屋是我爺爺奶奶的家。按說,我應該對臨浦戴家橋頭的家更有感情才對,但這么些年來,寄寓情感的卻是這幢不起眼的木房子,縱然歲月斑駁,物是人非,記憶卻留存至今,不敢淡去。
我寫過多少篇《老屋》的文章我已經記不清了,我這人不記仇,更不善記事。記憶中唯獨高中時寫的那篇老屋,到現在我還存有零星記憶。
那篇《老屋》刊登在當時的《中學生》雜志上,那時候我用了程芊這個筆名,那會很流行筆名,程是我媽媽的姓,“芊”在當時寄托了我什么美好的念想,我也說不上來了,但我記得我當時用了“青碧如絲”來形容老屋前的垂柳,其實,老屋前哪有什么垂柳,只是一條狹長的行人道,在當時,也算是人流比較集中的大路了。
可笑的是,我當時天真的以為華麗麗的鋪排等同于一篇好的文章,用了大量不切實際的形容和修飾,將記憶中的老屋寫的面目全非。我家德高望重的郭老(大艾他爸)看罷此文,說:“寫是寫的好的,但好像寫的不是戴村的老屋啊!”他當時的表情我現在都還記得。
說到老屋,免不了要說說老屋的主人,我的爺爺奶奶。
我和大艾都有記憶,爺爺會帶著我們去塘上玩,說是玩,實則去買點吃的。那時候吃的品種沒現在這么繁多,鄉下地方也不比大城市,但那會吃過的東西至今還能喚起味蕾的記憶。有一包小小的粉末狀的零食,里邊有一個很小的勺子,兜著吃,在當時著實能讓我欣喜上大半天。
中午的那頓也必然是豐盛大餐,爺爺會起大早去買菜,羊肉牛肉,大蝦之類的,他覺得好的都要買給我們吃,奶奶辛苦一上午,一大家子熱熱鬧鬧、歡歡喜喜的坐下來吃口團圓飯。
直至今日,我已為人母,每次回娘家,老郭也必以“高規格”接待,有幾次還會電話問詢:“在哪了,大概多久到?”原諒我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每次我都有些不耐煩,對我而言,吃什么真沒那么重要,對老郭而言,為給我們做頓好吃的,掌握住火候真挺重要。
后來,我在書中看到了關于“儀式感”的解釋,頓悟了——“儀式感”是使某一天與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
它不簡單是一種習慣,更是愛的傳承。
再說說我清秀溫婉的奶奶。她有文化,寫得一手好字,最可貴的是大家閨秀的她不僅要上得廳堂、入得廚房,還常常要容忍我在她的頭發上“興風作浪”。有一陣,我酷愛給她扎辮子,她也隨我鬧騰,只在有人來的時候動作麻利的梳齊頭發,招待客人,我還一度很為我精心打造的“小辮”惋惜。
可惜好景不長,沒多久奶奶就得了帕金森綜合征,小時候對這種病的認識很膚淺,只看到奶奶的手開始抖,我們稱它為“抖抖病”。有一次我把手放在運轉的洗衣機臺板上,對她說:“你看,我也抖起來了,像你一樣了。”奶奶愛憐的笑了,她肯定覺得我很傻。
后來,因為身體原因,爺爺奶奶搬來和兒子們一起住了。一年住大艾家,一年住我家,我那時候在勁松上小學,中午就去大艾家蹭飯,吃完飯一般會午睡會,到點了,奶奶就會拿著一個小鬧鐘微微顫顫的走過來叫我起床。
那時候她的身體已大不如前,帕金森癥狀比之前厲害的多,從剛起病時每天抖幾十分鐘到后來的幾個小時,好在有一種叫“美多芭”的藥,效果不錯,但毒副作用亦很大,起初,奶奶一次吃半顆,一開始她不讓我掰藥片,因為毒性大,我執意掰了,她就提醒我:“快去洗洗手,這個藥很毒。”
再后來,他倆身體都不怎么好,就請了個阿姨照顧,過年的時候阿姨回老家了,大人們打趣,叫我和大艾陪夜,我們欣然答應。但那晚不知是我們陪爺爺奶奶還是爺爺奶奶陪我們,反正早晨起床的時候,我的被子上蓋著爺爺的大衣。那是農村里的老風俗,說膽小的孩子晚上會怕,有大人的衣服罩著就不會害怕了。大艾說爺爺半夜還披衣起來看我們,我們長再大,在他眼里都還是需要大人照顧的孩子。
爺爺愛看報紙,每天必看新聞聯播,可他其實沒文化,是自學的。他50歲開始學騎自行車,60歲開始戒煙,他決定要做的事情從來都不嫌晚,他的勁頭我們全家沒一個人比得上,到現在我還會拿老郭戒煙這事開玩笑:“爸,你跟爺爺比決心,差遠了。”我爸就嘿嘿的笑。
2007年,奶奶走了,2008年,爺爺也相繼離去,前后不到一年。有人說,越是恩愛的夫妻,一個人走了,另一個人也不會獨活很久。
他們走后很多的一段時間里,心里都覺得空落落的,以往有事沒事都會去轉轉,如今,人不在了,據點也失去了意義。唯一的好處是可以沒啥顧忌的全家出游了,之前因著那句“父母在,不遠游,游必有方。”郭老鮮少安排全家性的出游活動,就怕老人有個閃失,照顧不及。如今顧慮少了,玩起來也踏實了,他們沒在身邊,但住進了心里。
寫到這里才覺得,我寫的不是老屋,而是我想念的人。暖暖的回憶支撐我度過很多年,捱過很多事,給予我一往無前的勇氣。
只是偶爾午夜夢回,悲傷仍在,思念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