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限的回憶,我總結一下自己以往的寫作經歷。讀大學之前寫過很多作文,有的也被老師當作范文,在班級范圍內朗誦過,就把它算作某種形式的“發表”吧。如果這樣,那個階段我的“作品”大概有6篇。現在仍然會被閱讀的,是0篇。
讀大學期間曾寫作一份“團契手冊”,介紹團契架構、使命愿景及各個事工小組的成員分工等。如果可以把它算作一份“作品”,時隔七年后我在教會電腦中看到某位弟兄對這份手冊進行了修改完善,說明它的生命還在延續。另一份方案類的作品,是我保存在網上的一份創業計劃書,加上大學期間試著寫出來的一個小劇本,大學期間的“作品”勉強可以算作3篇。但其中只有那份“團契手冊”還可能被人閱讀。
大學畢業后,曾寫過大概50篇新聞稿,有長的有短的,有“八股文”也有用心寫的,發表出來的有25篇左右,其中沒有一篇還會被人閱讀。
最近兩年,參加了兩期寫作營、兩期寫作培訓課,開通了一個公眾號。寫出來的文章大概有60篇,其中只有公眾號上的15篇文章可能還會有人閱讀。
目前我唯一寄予厚望的,是一篇長2萬字的非虛構作品,正在第三稿的修改中。講的是一對基督徒夫妻的故事,也可以說是一個見證。現在我覺得自己今后寫作的方向,就是此類的故事和見證。
如此看來,我以往的作品可以算為95篇。按照哥特公式,假如我是一個不處于特殊位置的觀察者,我可以有95%的把握說,今后我至少還能寫出2.4篇(不是“部”)作品,最多還能寫出3705篇作品。
我的“作品”中壽命最長的是那份團契手冊,它大概寫成于2011年10月,“壽命”為7年。那么,我有95%的把握說,我的作品生命周期長于7月2個月,短于280年。
如果用50%的概率來計算,那么我有50%的把握說,我今后至少能寫出31篇“作品”,最多能寫出285篇作品。而它們的生命周期,將介于7月4個月到28年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