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現實世界里認識人,最常見,最快捷的是遛小孩,遛狗,遛自己。我們家媽退休后比上班還忙,各種社區文體協會排班參加活動。因此結識了一群人,每天回家談論最多的就是她們的各種八卦。
今天帶給我的兩個故事倒是挺有意思:
一個故事敘述人是男方的母親:兒子在華為做到中層,年薪50萬,還有出國補貼,但忙碌辛苦不言而喻,所以媳婦早早辭職在家做全職媽媽,但也請了保姆。
第一套房兩人的名字,只剩下每月5000元的房貸,但深圳房價高企,媳婦就攛掇著買第二套房,但為了首付減少,申請貸款,說是辦了假離婚,第二套房寫的是媳婦的名字。
哪里知道這是她媳婦蓄謀已久的陰謀,她早就和她以前的高中同學在一起了,所以不僅順利離了婚,和情人結合,還騙了一套房,更過分的是原來的房她還可以分得一半財產。
家里請了律師,律師說都知道這樁離婚案件的陰謀詭計,但從法律角度來說,因為那張紙的存在,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只能說是受道義譴責。
婆婆像祥林嫂一樣到處訴說媳婦的不堪,但除了博得同情,感嘆,跟著譴責一番,別人能怎樣?
而另一個故事是另外一個女方的父親帶來的:女兒鬼迷心竅,和一個比她小三歲的在網上認識的人認識了,要死要活的要離婚跟人家。家里人威逼利誘都沒用,甚至老公說,既往不咎,只要以后好好過日子就行,但女兒為了離婚,寧愿凈身出戶。
爸爸痛苦地無以復加,女婿也是華為員工,高薪,買了兩套房都是夫妻共有,家里請了保姆,女兒不上班,岳父岳母幫著照顧小孩,女婿一人養著一家五口。但女兒不知好歹,如今啥都沒有了,自己老爸老媽還要跟著受罪。
我想這兩個故事換個人降又是什么呢?
第一個故事換作女方父親,肯定是炫耀女兒多有本事,空手套得一套房產,還要分得很多婚后財產;
第二個故事換作男方母親,肯定是嘲諷辱罵兒媳蠢笨無良,為了一個小白臉,拋家舍子的。
所以旁觀者聽故事,一樣的故事由不同的人敘說,必然會帶著個人情緒立場,所以到了自己耳朵里必須得濾去情緒雜質,才不會被別人帶著跑。
所以醫患糾紛誰對誰錯呢,醫生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患者更認為自己才是弱勢,但評判方永遠不能期望他是公正公平的,有政策導向,有輿論傾向,有個人情感,有群體價值觀因素摻雜。
理性的永遠是少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