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君喜歡她,一見傾心,為他寫下詩篇傾心吟唱,有一天她要歸國,X君急忙解除婚約,追隨她回國,后來她嫁人了,新郎不是他,X君痛苦傷心,但尊重她的選擇。
J君喜歡她,L君也喜歡她,可是她也兩個都喜歡,有一天L君讓她做出選擇,如果選擇J君,他將深深祝福他們,并退出。J君聽到后說,還是L君更愛她,因為愛所以愿意成全。
X君是徐志摩,J君是金岳霖,L君是梁思成,她是林徽因。
這幾人都深深的愛著、愛過她,而他們之間的情誼也經(jīng)常被各種提起。
喜歡一個人,愿意把自己覺得好的,對方喜歡都展現(xiàn)給對方,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
前幾天看到一個新聞,他苦追姑娘八年,期間姑娘多次明確表示拒絕,可是他沒有放棄,一直通過各種自己的方式表達(dá)愛意,終于有一天他覺得姑娘和其他異性打電話,好像有好感,他受不了了,把姑娘從19樓推了下去。評論里有人說姑娘搞曖昧,接受了三四萬的禮物又不同意成為女朋友,才招來殺身之禍。
警方調(diào)查初步顯示,姑娘多次明確拒絕,而且兩人從未成為戀人。
再者真的就是姑娘收了禮物,就死有余辜了嗎?
對姑娘的二次傷害真的是從人言可畏開始。
將前面的故事其實是想說,如果按照這種邏輯的話,那林徽因不知道死了幾次。
按照這個邏輯,徐志摩也該死,因為他為了自己的愛情,而和原配夫人離婚,離婚時孩子才幾個月大。
如果按照這種邏輯,那蔣介石就該死,而且不止死一次而是三次。宋美齡是基督徒,遵守一夫一妻制度,蔣介石為了娶宋美齡,與原配毛福梅、兩個妾姚冶誠、陳潔如離婚。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我喜歡你,我給你了我認(rèn)為好的,我認(rèn)為你喜歡的東西,我花時間追你了,你就必須喜歡我。
這在商業(yè)行為上被稱為等價交換,可是愛情不是等價交換。
愛情不是你付出半斤,我就必須給你八兩。
愛情很有可能是你滿腔熱情,可是我冷若冰霜,因為我不喜歡你,我不能因為你喜歡我,我就要喜歡你,因為你追求我和對我好,我就要給你當(dāng)女朋友或者男朋友。
愛情是雙方都愛,你儂我儂。
看到那些評論,我覺得我的青年時代太美好了。曾經(jīng)有個男孩子喜歡我、追我,我明確的說過不行不可能,也不曾給過機會,三年后男孩子寫信給我,說要畢業(yè)了,暗戀了我三年雖然沒有成功,終于要放手了。我至今都記得那個男孩子的名字,其實那三年他暗戀過我嗎,我怎么都沒感覺到,但是收到這樣的信還是小小的滿足了一下。
看到這個新聞,和新聞背后那洶涌的評論,我真的感到,當(dāng)時的美好、純凈。
我喜歡你,你不喜歡我,但是不妨礙我喜歡你,我更不會因為你不喜歡我而謀殺你。
放下和成全,成全別人也是成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