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
民營生態守護者
東莞觀音山的權利應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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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一點號、
正文:
近日在廣州召開的“美麗廣東建設推進會”上,省長王偉中強調,今年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提出20周年,要深入學習貫徹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省委“1310”具體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為牽引,加快城鄉全域美麗建設,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美麗中國先行區,在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廣東樣板上取得新突破。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簡稱東莞觀音山)坐落于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園區規劃總面積達 18 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超 92%,宛如一顆璀璨的綠色明珠鑲嵌在粵港澳大灣區腹地,更是廣東至關重要的生態屏障 。
自建園 25 年來,公園始終秉持“保護優先、適度開發、長久建設”的理念,堅定不移地走生態發展之路。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與財力,用于森林資源的維護。通過精心開展改造林相、林木撫育工作,提升森林質量;在除蟲防火方面嚴陣以待,為森林安全保駕護航;針對珍禽異獸的棲息地設立保護區,為野生動物營造安全家園。在這般悉心守護下,園內繁衍著近千種野生植物,其中不乏粘木、白桂木、蘇鐵蕨等國家保護Ⅰ級的瀕危植物,300 余種野生動物穿梭其間,中華小鯢、穿山甲、貓頭鷹、狐貍等保護動物也在此悠然棲息。將曾經的荒山打造成如今生態優美、游客絡繹不絕的國家森林公園,為當地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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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路走來,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簡稱東莞觀音山)遭遇的不是支持與鼓勵,而是當地少數腐敗官員持續不斷的違規打壓,樁樁件件,令人痛心疾首。
2004年,東莞市林業局、樟木頭鎮個別官員不僅不支持東莞觀音山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甚至直接發文要求撤銷已獲批的國家級森林公園許可,全然不顧公園多年的努力與付出,與國務院、國家林業局關于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國家森林資源的戰略方針相抵觸。
2006年,樟木頭鎮、東莞市個別腐敗官員公然搶奪東莞觀音山的經營權和財產,在市委書記劉志庚等人的操縱下,意欲讓劉氏家族霸占公園并將其變成占地五千畝的房地產大盤,妄圖將東莞觀音山辛苦經營的成果據為己有。
2008年-2010年,東莞市林業局有人竟威脅中國古樹研究專家不能跟公園合作搞科研,致使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科研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2009-2012年,在樟木頭鎮個別腐敗官員的縱容支持下有人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核心景區違法毀林蓋別墅,嚴重破壞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生態環境,公園方面多次反映卻無人理會。
2009年,樟木頭鎮有人惡意指責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的水庫是違建,并強行放干水庫里的水,給公園的生態系統和景觀造成嚴重破壞。
2010年- 2014年,東莞市、樟木頭鎮少數腐敗官員直接搶奪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失敗后,鼓動、操縱石新社區打官司意圖搶回公園,嚴重干擾公園正常經營。
2011 年臺風過后,樟木頭鎮故意不允許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清理和重建,使得公園受災情況雪上加霜。
2008-2013年,東莞市部門和樟木頭鎮部門縱容高速公路違法穿越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對公園生態和經營造成極大影響。有關方面還蓄意更改路線,讓西氣東輸工程直接穿越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對阻止違法施工的員工實施抓捕。
2017年-2023年,樟木頭鎮、東莞市林業局少數人又百般阻撓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修編《總體規劃》,阻礙公園的長遠發展。
2019 年,東莞市有人假借 “掃黑除惡”,威脅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員工揭發檢舉,給公園員工帶來極大恐慌。東莞供電局在公園內亂架高壓線,卻又長期不給公園供電,嚴重影響公園正常運營。
2023年,東莞市林業局拒不提供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四至紅線圖和規劃,給公園的管理和發展帶來極大阻礙。
2024年10 月15日,東莞市林業局假借廣東省林業局、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以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自然資源部之手,試圖撤銷廣東觀音山森林公園的“自然保護地”,讓公園的未來陷入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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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一系列不公對待,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深知不能坐以待斃。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依據《信訪工作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向省政府等部門及其領導實名檢舉,詳細闡述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所遭受的種種打壓,期待上級政府能主持公道,協調處理這些問題,讓公園能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中繼續發展。
然而,現實卻再次給了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沉重一擊。
相關舉報材料經過層層轉遞,最后竟又回到鎮綜治辦負責答復。綜治辦的回復是“建議您整理有關材料向相關主管部門如實反應。”本是因為在當地鎮級政府遭遇無法解決的問題和利益沖突,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才向上級政府部門尋求幫助,可如今兜了一圈,又回到原點,事件根本無法得到有效處理,這就是當地依法治市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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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工作條例》第三十條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以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
第四十五條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單位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推諉、敷衍、拖延信訪事項辦理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結信訪事項。
根據上述規定,上級政府部門將投訴舉報材料下放至鎮級綜治辦處理的這種方式,嚴重違反相關規定。
在舉報材料中,鎮級政府本就是利益相關方,存在明顯的利益沖突,上級政府部門不應將投訴簡單下放至鎮級綜治辦。而且,鎮綜治辦的負責人在處理該類事情,仍然采取敷衍了事的態度,相關部門應該對其依法嚴肅處理。
當民營企業遭受來自當地政府的打壓侵權行為時,廣東省政府等上級政府部門有責任直接介入處理,或指定與當地政府無利益關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調查處理,以確保投訴得到公正解決。上級政府部門將材料下放至當地鎮級綜治辦的做法,使得投訴處理無法做到客觀公正,嚴重違背了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初衷,也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投訴處理程序公正性的要求。
讀者不禁要問,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在東莞究竟該如何保障?東莞地方部門的公信力又何在?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為地方發展貢獻力量,卻換來如此對待,投訴無門,維權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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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二十多年的苦難經歷,經過幾百家媒體近二十年的采訪報道,已廣為人知。
廣東省和東莞市權力部門難道還不敢站出來說句公道話?省政府難道沒有管理的責任?東莞如此的營商環境和法治水平,還要維持多久?東莞還能再招商嗎?
針對以上情況,一位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工作多年的員工不禁發出一列靈魂拷問,并呼吁:“上級政府部門能夠重視我們的遭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我們的投訴舉報,徹查東莞當地政府在個別領導人的操縱下從強搶不成到對我們的違規打壓行為,還我們一個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讓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能夠繼續為生態保護和地方經濟發展發光發熱,也讓眾多民營企業看到東莞市政府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決心。”
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法律專家論證會上,專家指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面臨著種種的不法侵害,一方面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應當堅持協商對話、依法訴訟,維護其權益,維護東莞市的青山綠水和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東莞市政府及部門應當遵守《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履行其法定職責,從行政上法律法規上落實對公園合法經營權的保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