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街拍“鼻祖”比爾·坎寧漢,這個從哈佛主動退學的,一身藍布卡其裝扮,并50年如一日地穿梭在紐約街頭,騎著他的第25輛破舊自行車,一心捕捉生活中的時尚的攝影師,6月25日,在紐約去世了,時尚雜志《Vogue》的女主編安娜·溫圖爾(Anna Wintour)曾這樣說過:我們都為比爾盛裝。如今,我們不知,再能為誰盛裝?
所有的時尚界人士都認識并尊重這位攝影頑童,為紀念Bill Cunningham對整個時裝行業的貢獻,導演理查德·普萊斯還專門為他拍攝一部紀錄片:Bill Cunningham New York - 我們都為比爾著盛裝 。比爾在時尚圈頗具地位,時裝秀場上一直都是第一排的位置,很多潮人明星都渴望被比爾拍到,但他只拍他覺得時尚的。
比爾拍下了的紐約50年,也正是紐約整整50年的時尚史。
作為《紐約時報》的御用攝影師,Bill的兩個街拍專欄《在街頭》(On the street)和《夜間時分》(Evening Hours)受到了許多業內人士的喜愛。
但在華麗背后,在奢侈的時尚名流圈里,比爾,依舊一身藍布卡其,你不曾想過,他一生獨來獨往,沒有妻子也沒有孩子,當被問起,“這輩子有愛過什么人”的時候,他卻一時哽咽,良久才說:“我沒有戀愛過,因為沒有時間。”
我們眼中的時尚,奢華、華麗、多金、標新立異......,都沒錯,但在比爾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比熱愛,更為癡狂的堅持。
有人問過比爾,問他為什么可以堅持拍了50年?
他說,“對我而言,街拍不是工作,而是一種快樂。”
對多數人而言,工作,很少和熱愛相關,更別提快樂。
知乎上甚至有這樣的問答:把愛好當做事業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嗎?
為什么可怕?人生最大的幸運不就是,把自己的愛好轉化成事業嗎?
把愛好當做事業并不可怕,可怕的錯把你三分鐘的熱愛,當做愛好,還試圖變成日復一日的工作。
比如,喜歡看科學研究視頻的同學,并不知道做科研的人要沒日沒夜守在實驗室做同一件事......
喜歡寫日志的人,也沒了解過,寫文章的人不僅僅是表達思想,編織世界,還要跟編輯打交道,跟讀者交流,有時候要說自己不想說的話,或者為了多掙一點錢湊字數拼出自己不喜歡的文字。
最可怕的不是「把事業當成了愛好」,而是成為事業之前就有了自己的詮釋。比如有人喜歡玩游戲,但是去做游戲發現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這就是把它變成事業之前根本就沒弄清楚是在做什么。
之后,你所有的熱愛,全部被推翻,變成義務和責任。愛好成為事業之后,可能愛好的部分占整個事業不足百分之十,更何況,三分鐘的熱愛,并不足以支撐你工作后的沒日沒夜。
而比爾,自從第一次拿上相機拍照后,就再也沒放下過,他拒絕為品牌和名人工作,無數次拒絕了《紐約時報》的聘任邀請,只靠并不豐厚的稿酬生活。《Details》曾想找他拍專欄,他當面撕掉了對方的支票。
他對街拍的熱愛,遠遠超過這些名和利。
帕特里克·莫迪亞諾,201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法國作家,新寓言派代表人物。王小波曾經寫了三大頁關于自己偶像的文字,不是村上春樹也不是北島,就是他。他自幼喜愛文學,十歲寫詩,十四歲左右開始對小說感興趣。大學讀了一年就輟學,專事文學創作。
他寫道:“有時,我們會回想起人生的某些片段,我們需要證據來證明我們不是在做夢。”
但他還說過一句話:“我常常后悔把寫作當做一個職業。我不得不經常性地寫一些東西,因為這也是我賴以維持生計的方式。”
很少有人如比爾這般:“一個人如果遵照他的內心去活,他要么成為一個瘋子,要么成為一個傳奇。”
2.
當我們提起,一個女人因為看上櫥窗那件自己穿不上的,但又十分漂亮的衣服,去節食、去跑步,并成功減肥的故事時,多數人會覺得很勵志。其實,這個女人很傻。
沒有不熱愛時尚的女人,但那些所謂熱愛時尚的女人們,當你早晨努力地把自己擠進一套并不合身且穿著難受的連衣裙,踩著高跟吃力地忍痛走在街上時,一定不會有人說你時尚,一個字眼都不會有,哪怕是朋友也不會。
因為,作為“迷你裙之母”的 Mary Quant的所言:時尚女人穿衣服,不是衣服穿她。
穿衣打扮,應該如水和空氣般自然,正如花樹果原創設計師品牌所構想的那樣:一花一樹一世界,你最自然的狀態,便是你最迷人的時刻。
花樹果創始人翟良記也這樣說過,花樹果設計的不是衣服,而是透過藝術的心靈傾述給這個世界,美,源于你自己,最自然的自己。
服飾不僅僅為了遮蔽或御寒,他們還有一具一具獨立的靈魂,盡管羞于表達,它們一直存在。
在去年杭州時裝周上,古樸空遠的音樂,光腳的模特,濃烈的煙熏妝,深邃的眼眸……人賦予了服裝真實的靈魂,服裝也給予了人的二次重生。與天地、與自然,渾然一體,這就是“花樹果”。
有人這樣問過服裝設計師們,一定要把時尚身體力行表現在自己的穿著上嗎?你見過時尚的服裝設計師,見過穿著普通的設計師,但你一定不會看到沒有品味的設計師,當你真正成為一個服裝設計師時,你的設計和你的穿著品味一定是最對味的。
“穿衣打扮是生活的一種方式。”這是伊夫·圣·洛朗所說的,也是多數設計師們所認可的,也應該是我們所崇尚的。
你對穿衣打扮有多熱愛,那便是你對生活有多熱愛,花樹果品牌就有三位這樣的原創設計師,他們花了極大的心思在每一件服飾上,從設計到選料、從打版到制作,每一件衣服都被賦予獨特品格。
在這個全世界都對互聯網繳械投降的時代,充斥著復制粘貼的兜售網站,數百上千的品牌排列整齊,沒人關心設計師是誰,沒人關心設計理念為何物。
即使如此,花樹果的原創設計師們,一直虔誠地發聲,日復一日,把對設計的熱愛,揉進畫紙里,印在面料上,是熱愛,也是像街拍鼻祖比爾?坎寧漢50年如一日癡狂的堅持。
花樹果設計師們所有在做的,本身就是生活,只不過,就像馬可·雅各布所說的:“我喜歡把日常的、舒適的東西做成世界上最奢侈的東西。”
這是一種生活。談熱愛,不免膚淺。
愿你已經把對生活的熱愛揉進呼吸里,揉進衣服里。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