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在劫難逃
第四章“賣不掉”與“還不上”(躲不開的金融危機)
“在任何一個國家,多數信用交易都是在產業關系本身范圍內進行的……原料生產者把原料預付給加工制造的工廠主,從他那里得到一種定期支付的憑據。這個工廠主完成他那一部分工作以后,又以類似的條件把他的產品預付給另一個要進一步對產品進行加工的工廠主。信用就是這樣一步步展開,由一個人到另一個人,一直到消費者。批發商人把商品預付給零售商人,他自己則向工廠主或代理商人賒購商品。每一個人都是一只手借入,另一只手貸出。借入和貸出的東西有時是貨幣,但更經常的是產品。這樣,在產業關系之內,借和貸不斷交替發生,它們互相結合,錯綜復雜地交叉在一起。正是這種互相借貸的增加和發展,構成信用的發展;這是信用的威力的真正根源。”——《工業信貸和工業銀行》
上一小節我們看到,理論上,商品流動對應的是貨幣,交易雙方一方用錢買東西,另一方賣東西收錢,商品正向流動,貨幣逆向流動。現實之中,大多數情況下,貨幣都不必親自運動,只要影子替身(也就是信用)運動即可。如果貸款都能按時償還,就不會發生金融危機。
為什么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全社會必定會周期性地發生集體違約事件,大量貸款無法償還?這是偶然事件,還是必然結果?
每一次金融危機的起點,都是偶然事件。每一次金融危機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規律。說到底,這是因為資本主義制度下,生產的目的是發財而不是消費產品,所以大量產品沒有對應的消費能力,注定滯銷。
如果我們把扣除補償折舊設備之后的社會總產品分成三部分的話,更好理解這個問題。這三部分分別為工人的生活資料,資本家的生活資料和準備賣掉掙錢的商品,分別對應工人工資,資本家利潤中用于消費的部分,資本家利潤中用于發財的部分。工人生活資料由工人工資購買,資本家的生活資料由資本家利潤中用于消費的部分購買。資本家準備賣掉掙錢的產品,對應資本家利潤中用于發財的部分,沒有對應的購買者,必然滯銷,無法變成貨幣。對應的利潤就難以到手(現實之中。往往是一部分資本家買入了另一部分資本家的產品,后者落袋為安,前者產品滯銷,賠錢破產)。如果資本家準備繼續投資,把到手的利潤用于購買機器設備,那么這部分產品可以找到銷路。但是,任何投資都必然有中斷的時候,那時將再次面臨大批產品滯銷的局面。
銀行不斷增加貸款,可以把問題暫時掩蓋起來。銀行的貸款創造出了暫時并不存在的購買力,由于這種購買力并不存在,所以貸款最終必然難以順利償還:如果下游企業貸款購買了上游企業的產品,注定無法償還貸款;如果消費者用貸款購買了這些產品,注定難以償還貸款。于是,眼下的“賣不掉”變成了未來的“還不上”。只要資本家的利潤之中存在用于發財的部分,貨幣必然流動不順暢,大批貸款必然定期失效。這個矛盾遲早爆發出來,這就是金融危機的根源。
下游企業申請貸款購買上游企業的產品,上游企業獲得利潤,下游企業負有債務,銀行夾在中間。下下游企業申請貸款購買下游企業的產品,下游企業獲得解脫。生產環節環環相扣,一個企業解放另一個企業。最終,遲早要由消費者買單。消費者能買單的部分不過是工資和資本家利潤中用于消費的部分。如果給工人提供消費貸款,也不過是寅吃卯糧——工資就那么多,提前透支未來的消費能力而已。新貸款償還舊貸款,銀行始終夾在中間,不能解脫。未來,靠“滾雪球”的信用維持的經濟循環一旦停下來,就會出現“還不上”、“賣不掉”兩者并發。
言歸正傳。
出現銀行之后,“信用”被規范化,金融業不斷壯大。
表面上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不需要與實體經濟發生聯系。貸出貨幣,期滿對方償還更多的貨幣。實際上,任何物品不經過生產過程,不吸收勞動力,都不會自動增值。如果一堆黃金被埋入地下,幾百年后還是一堆黃金。同樣這堆黃金,購買設備、原材料和勞動力,投入生產,無疑會產生新的產品。這些產品的價值必然超過原有的黃金。只要能把這些產品銷售出去,就能獲得更多的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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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生產過程是金融家把生產的過程外包給企業家,企業家獲得利潤,金融家獲得利息。個別資本家可以靠坑蒙拐騙獲得收益償還貸款,但是從社會整體看,最終的收益還是來自實體產業。貨幣脫離實體產業不斷自我以幾何級數增長,這是龐氏騙局。如果實體產業不發展甚至萎縮,金融業也難有利潤。
企業申請貸款,首先是用于企業增購原料、設備、雇傭工人。如果單靠自有資本必定非常緩慢,使用貸款則可以迅速擴張。其次是賒銷貼現。企業把產品賣給對方,對方并不能立即支付貨款,這時企業可以要求對方提供保證定期支付貨款的匯票,然后用去銀行貼現。銀行收下匯票,扣取一定的利息之后在企業賬戶中增加對應的數額。再次是為了應急。產品銷售不暢。零售商開給銀行的匯票不能按時償還,供貨商要催收貨款。供貨商的上家也要向供貨商催收貨款。這時,產品生產銷售的各個環節必然通過各種渠道籌資,各處資金緊張,利率暴漲。這些資金中的相當一部分,必然輾轉來自銀行。
不論哪種方式的貸款,企業都要增加一筆負債并獲得一筆銀行存款,銀行則增加一筆資產增加一筆負債。企業的負債(貸款)成了銀行的資產,銀行提供了債權承擔了債務,并將商品銷售之后獲得分一杯羹。這杯羹能不能到手,要看貸款企業產品銷售情況。所有產品能順利銷售出去的前提,是獲得利潤的人愿意消費這些產品,而不是聚斂財富。否則,必然有產品賣不掉。即使靠消費貸款賣掉了,貸款消費者也沒有對應的償債能力(次貸危機即是如此)。
資本一面擴大生產,一面壓低工人工資,必然導致大量的商品滯銷,大量的貸款無法收回。 避免大規模產品滯銷,只有兩個選擇,或者推動新投資,或者提高消費能力。但是,投資受到自然條件、科技水平的限制,不可能無限延續下去。新增投資短期內能緩解消費不足,遲早還要面臨大量商品滯銷的局面,最終只有一部分商品能賣出去,也只有一部分信用能兌現。所以,最終如果不能提高多數社會成員的消費水平,就無法消費掉新增投資產生的大量產品。
無論是否有金融資本參與,產品都要經過最后銷售的過程。產業資本家使用自有資本時遇到的消費能力不足的問題,在有金融機構參與時同樣會遇到。“企業家加銀行家—工人”體系不過是“企業家—工人”體系的變種,并不改變少數人占有大量剩余價值的分配關系,也不改變少數人發財的目標。原有體系中利潤中資本家自身消費不了的部分,在變種的體系中同樣找不到買主。如果希望所有產品都能順利售出,那么產業資本家和金融資本家就要把利潤全部消費掉。消費掉所有利潤,既超出資本家有限的消費能力,也違背發財的目的。所以,產品滯銷是無法避免的,對應的金融危機也是無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