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個心動的日子,一起來場crush

坦白講我是個不太適合談戀愛的人——事多太挑要求太高。剛在一起的時候喜歡的不行,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就會發現對方一大堆毛病,這兒不順眼那兒不合適的。之后不久就是令人心碎的分手和長達數月的傷心。可能我就是適合一個人吧,戀愛的時候無論是對方有沒有給予我“自由上的限制”,我都會有一種束縛感,老覺得有那么個人得惦記著。我倒蠻享受一個人的生活:一個念頭上來愛去哪去哪,想干嘛干嘛;我異性朋友也比較多,假期的時候一起出去喝個茶吃個飯聊個天看個電影什么的,有了男朋友總不能老跟別的男生出去吧。

兩個人難過,一個人又寂寞。賤人就是矯情,這話就是說的我。這不,打算在“10個月紀念”之前脫個單的我又失敗了。這次我預備用來的脫單對象John說,我這其實是個crush,還給我分享了他女神劉瑜的文章《Crush》(www.douban.com/group/topic/11026119/)crush作為名詞在詞典中的釋義是:(特指女子對男性的)迷戀,意思就是“短暫羞澀而又熱烈的愛戀”。因為某些因素,你對某人鬼迷心竅,難以自拔了,這就是crush。John真是get到對的點了,我的確是個很容易crush的人,很多男生都被我crush過——因為Jack的儒雅和紳士我曾動心于他,因為Michael的專業素養和滿滿正能量我曾崇拜仰視過他,因為H打電訪時候的樣子很帥很陽光我加了他的微信跟他聊過天……這樣的事情對我簡直太多太多了,而我crush過的男孩們最后幾乎都變成了我的好朋友,那種可以一起吃飯喝茶聊天喝酒看電影的好朋友。而在你過了那個crush的階段,跟他們聊天見面的時候只有欣賞,卻毫無當時的愛戀之情。

很多時候我難以辨清crush和愛的區別。前男友中,也有因為crush就在一起的,或者說僅在crush階段就在一起了。所以也沒準這就是為什么會出現文章開頭“剛在一起的時候喜歡的不行,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就會發現對方一大堆毛病,這兒不順眼那兒不合適的”的情況,畢竟了解的不深吧。英語系,接觸歐美文化比較多又很認同美國約會文化的我,對于劉瑜的某些看法是不太認同的。在我看來,愛情很多時候就是由crush開始的:一次偶然的機會,因為對方的某個特點而產生crush產生熱烈的愛戀而展開約會,似乎也正常無比。換成我比較喜歡的毒雞湯句式,你不crush一下怎么知道不是愛情。

戀愛么,開心就好。我自認為不是個適合談戀愛的人,事忒多,也因為在之前的感情里受很多傷害,寫過很多東西是關于以后在感情里應該選擇什么樣的對象應該怎樣相處的文,但是這種flag在遇到喜歡的人之后基本就都推翻了吧。喜歡就去撩啊,喜歡就去追啊,喜歡就制造機會嘗試著去相處啊。是crush又怎樣,是love又如何呢?萬一一不小心就一輩子了呢,是吧。不過我還是建議女孩子不要主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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