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潮流愛新鮮
當旁人愛標簽
幸的伴著你我
是窩心的自然
當閑言再尖酸
給他妒忌多點
因世上的至愛
是不計較條件
誰又可清楚看見……
? 這是一首陳奕迅的歌,很多人不理解我為什么會喜歡陳奕迅,這個年紀的小女孩不應該聽一些人氣小鮮肉的歌么,而且會懷疑我天天能不能聽懂,還是單純的要裝b。
? 仔細想一想,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喜歡他,我曾經比喻過,我喜歡他的歌就像是女生不能缺少化妝品一樣,我成長過程里不能沒有他,他從很久很久以前就陪著我了。也許是在哪個大家都迷茫的那段初三, 亦或許是沒有朋友的日子,他就那樣靜靜的陪著我,安靜的唱歌給我聽,慢慢的唱進我心里,唱到我無數個孤獨的夜晚。
? 開始的時候我就是覺得“哎,聽聽歌不錯嘛”然后就接觸到了他的歌,慢慢的就習慣性的認為他是最好的,學會把他的歌詞寫在自己精心挑選的歌詞本上,開始無比珍惜每次把它拿出來的時刻,開始學會記住他的詞,學會哼唱那個熟悉的旋律……
? 許是體會到歌詞不易,我學會了靜靜的欣賞。開始無限期的去尋找一切合適他所有歌曲的意境,開始在自己或開心或難過的所有時刻都想到他。說到底,我其實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孤獨的人,隨時隨地。
? 他成了我唯一的支柱,任何時候。
我有一個好朋友,特別特別好。他大概是我這輩子唯一一個不管何時想起來都難受的人吧。但是,我這樣說難免讓人感覺艷俗,我高三那年,三點一線,往返于學校―家―他工作的地方,不厭其煩,會親手制作百合花贈她做生日禮物,會把自己省下來的錢給她買東西,只因他說一句他來不及時間吃早飯。
阿麗……
我…大專選擇了一個相對較遠的城市,盡管我對它一無所知,但是我來的決絕。只因我想證實到底是放不下我多大7還是她多點。最后,距離磨滅的不僅是你的不聯系還有我的死心。我這個人啊,總是喜歡用帶點自我毀滅的方式來驗證所謂的忠誠。
無數個視頻電話不接的時候,無數個信息不回的時候,無數個手機那句在忙的時候,無數個忙音…嘟嘟嘟!
那個時候只身一人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里,唯一的精神支柱就那樣自然而然的斷了聯系,所有的熱情輸在了一次次的忙音里!嗯…我在哭,每次想起你的時候。終于,第一個假期來了,伴隨著石沉大海的信息,我一次次的以為是你忙,看不到。但就算看不到,是不是過會他就會想起我是時候回家了,然而并沒有。漫長的一個假期過去了,也一直沒有。終于那天的陌生號碼,喂……我聽出來了你的聲音,像以前一樣的聲音,在責怪著我為什么不聯系你,為什么回來也不告訴她。可是你應該是忘記了被你冷落的我,在這個過程里,有別的人用她的方式關心著我,直到現在。
?
她,一個溫柔的女孩子。
她,一個心疼我的人。
她,一個一直陪著我的人。
她,離我很遠卻一直很近的八婆。
她,會在我久久不聯系的時候抱怨著我。
她,會同我分享所有。
她,盡管不太欣賞我的池中物,卻總是為了我,一直看著,盡管她不喜歡。
她,是第二個我想要好好,認真對待的一個女孩!
她的熱忱,她的獨一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