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大時代道德篇(二百二十):千舉萬變,其道一也。
在北洋史上,北洋一脈的關系,說起來盤根錯節,“北洋團體”的分量,在北洋軍閥中也屬于沉甸甸的存在。在維系和運作或大或小的軍閥集團時,除了物質上的支持,其實是這種“宗法觀念”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支持。首先,北洋軍閥在“老頭子”死后,直系、奉系和皖系軍閥大小集團,本身就體現著不同的“宗”。而老頭子在世時,北洋軍閥是當時最大的宗派,南方則出現了滇系、桂系、粵系等軍閥。但這些宗派,在實力上與北洋一脈是不對等的。同時,北洋軍閥內部因為段祺瑞、馮國璋以及張作霖這些強人存在,又有皖系軍閥、直系軍閥,以及奉系軍閥之分。
這些宗派從縱向看,中小軍閥在保持自己“宗”的相對獨立性的同時,依附或在名義上加入大軍閥的宗派。從橫向看,實力接近的各大軍閥宗派互不隸屬。各宗派之間雖然也有各種關聯,甚至為擴大影響而有意進行某種聯合,如義結金蘭或者結成姻親等,但這種聯合是以各軍閥不能模糊對自己“宗”的歸屬感為前提的。其次,各個軍閥集團內部宗法色彩強烈。每個軍閥集團就像一個大家庭。只不過這個家庭主要靠一種被外界和自我雙重強化的宗法觀念來維系,同時又借助于血緣、姻親、師生、結義兄弟等關系和上下之間的施以恩惠與報以忠誠的方法來鞏固。
但是,每個軍閥集團內部都有一個強人首領,其地位如同一個“族長”,這時麾下的人馬,從士兵到各級軍官,大多來自“傳統家庭”,軍隊中不同的軍階和待遇,與古代家庭尊卑長幼的宗法倫理很相似。同時,軍隊在戰爭發生時,更要求下級對上級指揮的絕對服從,這種類似的宗法觀念又被無形中加強了。實際上,軍閥們還通過另外一些方法來加強這種關系,主要是血緣和婚姻。奉系軍閥新掌門在二十歲時,張作霖就讓其擔任衛隊旅旅長,二十五歲時晉升陸軍中將”,人稱“少帥”。新直系軍閥擊敗皖系軍閥后,曹錕讓他的兩個弟弟曹銳、曹锳分別任職直隸和第二十六師師長,滇系軍閥唐繼堯也讓其兩個弟弟唐繼禹、唐繼枝在地盤上擔任要職。
至于聯姻,北洋軍閥的大家長袁項城最典型。“他讓段祺瑞和自己的養女結婚;讓馮國璋和自己的家庭女教師結婚,以鞏固其與北洋一脈中兩個最具實力的人物的關系。”除此以外,師生、同鄉、結義兄弟等也往往成為加強宗法聯系的手段。再次,軍閥們還把宗法觀念演繹化,如袁項城極力向北洋軍灌輸“袁宮保是衣食父母”的觀念。就連“儒帥”吳佩孚也教導部下要“下事上以忠”,忠于名分,吳佩孚本人是這樣提倡的,也是這樣做的。
第二次直奉戰爭戰敗后,日軍駐天津總領事吉田茂勸吳佩孚擁護段祺瑞,吳以“大義名分不能大亂為由,加以拒絕”。這樣,宗法觀念就在軍閥體系內部被層層加強,但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同時也造成軍閥團體之間界限分明,這又從外部強化了軍閥內部強烈的各自為戰的歸屬感。有實力的軍閥總是會想方設法控制中樞,因為幾千年的宗法傳統中,問鼎中樞被認為是宗法觀念的最高威信,而隨之逐鹿天下的代價,自然也就少不了軍閥混戰。這群鷹揚的鼎新求變和因循守舊者,最終也就成了打開潘多拉魔盒的始作俑者。
參考文獻:《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菜根譚》、《論民國前期的軍閥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