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有多久沒看書了?
番茄的回答是:一年。
從畢業后到現在基本沒碰過書了。
我很吃驚,前兩天他剛買了王小波的《黃金時代》,還配圖發了朋友圈,怎么會沒看書呢?
結果他特理直氣壯的跟我說:我都花錢買了,怎么還要我花時間看呢!我被他的這套理論震驚地久久說不出話來。
現在我發現,大家都很愛轉發書單,然后標記一下“done”。done的意思就是其實我不會看,但還是要裝一下逼。
比如我以前就很喜歡在豆瓣發書單,其實完整看完的不超過三本。但是給人一種很博學的感覺,虛榮如我。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們地鐵丟書,買書發完朋友圈就扔,知識成了裝點門面的飾品,而不是滋潤自己的養分。
我問番茄:你覺得閱讀給你帶來最大的好處是什么?
他回答:每次失眠的時候就想看書,扉頁還沒看完,立馬就睡著了,屢試不爽。
我汗顏,問了一圈身邊的朋友,基本離開校園后,很少有人能靜下心來讀完一本書。究其原因,他們坦言,感受不到閱讀帶來的好處。
進化論決定人類天生短視,喜歡及時反饋的東西。但讀書這件事情并不能立刻帶來顯著的效果,所以很多人都覺得,你看我就算不看書,天天不也過的好好的。
其實,因為你沒有看書,你不知道你可以過的有多好,因為你沒有看書,就不知道原來世界可以這么大。
我很感謝兩年前密集閱讀的日子,那時候我基本保持每周讀一本書的頻率,特別是寫作之后。我覺得閱讀帶給我最大的好處就是徹底改變了我的思考方式,提升了我的幸福指數。
以前其實我挺玻璃心的,被別人說兩句我能郁悶一個星期。但自從讀了尼采,康德,叔本華,莊子這些哲學家的作品后,就徹底看開了。
特別是莊子的《逍遙游》,他告訴我要用一種超脫的眼光去看待眼前的事情,把現在你覺得讓你不開心的事情放到一個很長的時間維度去思考。
比如今天被領導罵了,心情很郁悶。那十年之后你還會因為這件事情而耿耿于懷嗎?完全不會。所以,根本不值得我去為它傷心。
2.
很多人由于沒有閱讀的習慣,一輩子在井里觀天,迷信叢林法則,視圈子為世界,人生的座右銘濃縮為“套路”倆字。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他們的閱讀量不夠,格局太小,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人生其實可以有很多種活法,很多種選擇。
我見過最勵志的一件事就是我高中同桌的媽媽,原本是一個小工廠的普通職員,流水線上裝螺絲的那種。
因為看了安東尼·羅賓斯的書,激動地睡不著覺,覺得現在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四十多歲,毅然辭職在家考托福留學,英語從零學起,現在一家人已經移民美國了。
閱讀就像你腳下的臺階,書讀的越多,你就爬的越高,看到的世界就越大。
也許我們看過的書內容現在已經記不清了,你會覺得白看了。其實,我們的說話方式,做人準則,都暴露了你讀過多少書。
網上流行著一句話:你現在的氣質里,藏著你走過的路,讀過的書和愛過的人。
也許書里的內容你現在記不清了,其實早已融入你的血液,改變了你的思維方式,成為你的一部分了。
作為一個寫文的人,我覺得堅持閱讀的最大好處,就是鍛煉了我的邏輯表達能力。并不是說一個人外向就是表達能力強,內向就是表達能力差。
恰恰相反,我身邊很多外向的人說的話不少,但全是廢話。
叨叨逼逼,毫無邏輯性,本來兩句話可以解決的事情,他說了20分鐘,我完全get不到他的重點。而有些內向的人雖然話少,但是表達極具邏輯性,做事高效且有條理,比如我(迷之微笑)。
關于表達能力的體現,最常見的莫過于各種大大小小的會議了。你會發現,越是頂尖的人物,越是層次高的會議,往往內容十分清晰,時間也不會很久。領導者表達條理清晰,邏輯性強。
越是層次低的會議,時間就越長,你一言我一語,想到哪說到哪,一個小時過去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3.
閱讀帶給我們帶來的好處實在是太多了,但還是有很多人不喜歡閱讀。學生時代的一句: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讓多少人把閱讀當成一件枯燥無味的事情。
實際上閱讀本身就是一件充滿樂趣的事情,有人看書是為了變得高雅,但是我看書是為了保持粗俗。
眾所周知,中文系是培育流氓的搖籃,我一個中文系的朋友他寫的書評就十分有趣,最讓我佩服的是他能從四書五經里讀出黃賭毒來。
我并不覺得看書是一件多么高雅的事情,我喜歡看書僅僅是因為看書讓我覺得很爽。就像讀莊子,別人看到是他的恬淡超脫,而我看到的是他放著宰相不當,卻專注于野外玩泥巴三十年,實在是太酷了。
其實我本身也很愛看一些像帕斯卡爾,列夫托爾斯泰這些純文學作家的作品。其實看書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就像現在網上流行的各種搞笑的段子,大家看后當時覺得很好笑,但過后并沒有留下多少思考。
后來我專門研究了一下為什么大家覺得段子好笑,原因是往往段子的結尾都出乎意外,不按常理出牌,卻在情理之中。
然后我進一步研究,發現段子的寫法其實源自于歐亨利,他的小說最經典的地方就在于結尾處出人意料卻又在情理之中。后來我讀了很多歐亨利的作品,不僅學會了寫段子,還附帶學會了如何寫小說。
4.
現在是全民閱讀的時代,都讀些什么書呢?
前兩天我媽要我給她下載兩本小說,我一開始還驚嘆,連我媽都這么愛看書了,看來我要加油了,不能落后。結果一看書名:《霸道王爺愛上我》,《天價前妻要不起》。
不得不說,我以前也很愛看網文,因為不需要費什么腦子,而且看起來十分帶感,那時候我常常能看一個通宵。但是隨著我的閱讀量慢慢提升,發現大多數網文寫作手法千篇一律,輸出的價值觀遠達不到我的期望值,所以后來,我很少看網文了。
那么我們到底應該看些什么書?
梁道文就說過,如果一輩子只讀你讀得懂的書,那你其實沒有讀過書。真正嚴格意義上的閱讀總是困難的。你讀完一本困難的書,你不能說自己都懂了,但是你的深度被拓展了。
在我目前所看過的書里,最晦澀難懂的莫過于加西亞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和康德的《純理性批判》了。
前者由于時間跨度太長,7代人的故事,光是人物關系,我就專門用了一個小本子才把他們理清楚,而且文字極其晦澀難懂,好幾次讀到一半我都想放棄。
還有康德的那本書就更離譜了。晦澀的語言加上自造的概念,還有神一樣的邏輯思辨,完全看不懂他在說什么。
但是我目前仍在攻克這兩本書,雖然晦澀難懂,但是隨著閱讀的深入,我不得不佩服這個作家的功力,里面描述的篇幅是在是太宏大了,而且很多細節的地方都暗含隱喻。這些書的確很大程度上拓寬了我看問題的深度。
羅素也曾說過:只憑閱讀本身并不能提高我們對任何事物的理解能力。
如果一生中能讀到一本好書,在閱讀中又感到樂趣,這種樂趣又把我們引深到思考中去,在思辨中再得到更大的樂趣,這才是一本好書應有的價值,也是它真正存在的意義。
閱讀為我們提供一個更為廣闊的世界,它能不斷改變我們看世界的角度,在你迷茫難過的時候,把你推上豁然開朗的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