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書這個東西是越讀越有意思,不一定要看名著,也不是要把歐美文學講的頭頭是道。無論是通俗文學還是精英文學,都有各自的獨到之處。同時,文學藝術與其他藝術形式相比,也有其獨特的優勢。
? ? ? 在某一方面來說,文字是優于影像的。舉個例子,艷俗文學帶給讀者的獨特的主人公代入感是讓人折服的,艷俗文學藝術帶給男性的另類快感或許也是不能被其他快感因子所取代的。大多數人認為影像藝術給予人的感官享受是高于其他藝術的,例如舞臺藝術,文學藝術等等……但我認為恰恰相反,由于影像運用了大眾傳播媒體的影響手段,改變了精英化的藝術傾向,使艷俗影像趨向平民化、生活化,形成了大眾心理與影像意義的統一性。通俗來講就是你所見的是你所預料到的。這就失去了藝術本應帶給人的獵奇心理和神經刺激。而文學藝術的奇妙之處就在于文字的排列組合的千變萬化往往會將同一事件講出千萬個版本,用文字寫出來的東西不一定能用影像呈現出來,而文字帶給人的幻想空間也遠遠優于影像藝術。單純影像藝術帶給人的生理快感大于心里快感,文學藝術則與之相反。
? ? ? 另一方面,文學藝術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可復制的。在后現代藝術中波普藝術最常見的創作手法是復制、挪用和拼貼。所以我們可以看見蔡國強先生帶著四川美術學院的鎮院之寶之一的組雕“收租院”的其中一個局部的復制品“威尼斯收租院”參加了99年的第48屆威尼斯雙年展,并借此拔得頭籌。而在川美與蔡國強先生為此展開的多年拉鋸戰中,因為后現代藝術創作手法中“挪用”這一手法的廣泛作用,最終這場官司也是不了了之草草收場。所以我們常說,對于藝術場的規范是沒有準確定性的。但文學則不同,對于所有的藝術門類來說,對于文學的界定是最為嚴格和規范的。法律對于文學的保護也是最為直觀的。通常來講,法律的理性思維方式并不能對藝術這種感性思維做出準確評判。但是由于文字本身的嚴謹性,所以我們很容易評判出是非對錯。這也讓文學的機械式復刻可能略低于其他藝術門類。到這兩種藝術之間也有著在不可完全復制性方面的共通性,文學的引用與藝術的復制挪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共通的,他們都是在通過借鑒來體現創作者創作作品背后的主觀意識。
? ? ? 文學藝術中的身份建構也同樣有意思的很。首先,文學藝術本身就是一種身份建構,是社會給予用語言表達獨特思想性的用單個文字組成的連貫敘事情節的定性。如果我們把文學藝術四個字拆分開來,就是:什么是文學?文學如何成藝術?是文學給予藝術的定性還是文學依附于藝術形成的一種藝術體系?也就是,文學藝術是“人”為這一類“東西”建構的,你可以說它的身份成立,也可以認為它不成立。同樣,作者與文學作品之間也存在身份建構,作者的作家身份是基于文學作品之上建構的,而文學作品的作品身份屬性也是以作者身份為前提而存在的。文學藝術中各式各樣的身份建構也同樣讓人嘖嘖稱奇。例如,小說著作中的人物好壞之分就是建立在社會普遍善惡價值觀后的身份建構,人物的善惡并不是由單一文字決定的,而是由于作者以及讀者的思維方式所產生的人物身份屬性自然也就不同。當然,身份建構的語境并不單純只是思維邏輯語境,同樣存在社會語境,普遍性語境,歷史語境以及政治語境等等,就好比我們所說的現代主義的二元對立,永遠都是存在抗爭于悖論的。再舉個比較好玩兒的栗子,在描寫古代的文學著作中常常會出現“大敗”二字,這兩個字在不同的語境中展現的是兩種截然相反的身份,而且處在兩種極端,這就是文學創作者對這兩個字進行的一種身份建構,簡單來說就是,“大敗”兩個字的真實含義要看的是作者所創造的現下語言環境。更簡單一點,就是看作者對于說話的人以及聽的人二者的動作表情描寫。所以文學藝術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又一個的身份建構過程所組成的,故事發展情節也就是身份的不斷轉換,同一部作品看一千次則會產生一千種不同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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