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城七八年,出差已經成為常態。
現代化都市,每個人都忙碌著自己的事情,很少有空閑關注別人的生活。同一棟樓里住著誰?鄰居是男是女,都沒有心力關注。日暮降臨,燈火萬家,卻不知道哪盞燈是為自己而明。
最近居家無事,讀到魯迅文集中的一篇短文,讓我想起前些年經歷的“一件小事”。
那天早晨準備出差,預約的司機在樓下等得不耐煩,連打了七八通電話催促。
我急匆匆的坐上車子。
距離航班起飛還有三個小時,而我到機場的行程至少要一個小時。
司機一路碎碎念地說我出來的太晚,耽誤時間云云。在我反復道歉之后,最后跟我保證一定按時到達機場。
不過剛駛上機場高速,就被路面突然闖進的黑色身影所打斷。只見她靈巧地翻越柵欄,花白的頭發在風中飛揚。她低著頭,也不看路上行駛的車輛,悶頭往馬路對面沖去。
我隱約聽到司機好像低聲咒罵了一句什么,感覺到車輛明顯減速,可是那個黑色的身影,仍然倒在我們的車前。
我驚訝地喊出來:“咱們沒碰到她吧?”
司機面無表情,對躺在車前的身影無動于衷,坐在駕駛座上開始惡狠狠地打起電話。
看到車前花白色的頭發,我有些不安,又有些擔心自己能否按時到達機場?
耳邊傳來司機的聲音:“對,高速路口,拐上高速就能看到。快點來,我這有乘客要去機場?!?/p>
司機轉頭安慰我:“沒事,別急,我發小十分鐘就到,你坐他的車去機場。不會耽誤你登機。”接著又打了事故處理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
走完事故流程,司機抬頭看一眼車前躺著一動不動的女人,嘆了口氣,才撥通急救電話。
我如坐針氈,問:“師傅,不需要下車看看嗎?”
司機師傅冷靜甚至帶點冷酷地道:“你坐著別動,我下車擺事故標志。這種情況,不能隨便碰她,萬一傷病加重,是不是車撞的,都是車的錯。”
說著司機露出略有些得意的神情:“我車上有行車記錄儀,剛剛的情況都拍下來了。這些人……嘿,還以為是十年前吶!”
我皺皺眉,好像明白了什么。無奈地對司機說:“加個聯系方式吧,如果需要人證,給我打電話?!?/p>
司機笑了:“行,耽誤你時間了,不好意思?!?/p>
那天我沒有錯過航班,坐著司機發小的車,按時到達機場。
抵達目的地之后,打開手機接到交警的電話,向我了解事故情況。
我如實說了見聞。順便問起那個倒在車前的女人,情況怎么樣?
交警告訴我,沒什么大礙。
我好奇后續的處理,又給司機師傅打電話。
司機師傅很爽朗的大笑:“你還真是個善良的姑娘。沒事,那個大娘一點兒毛病都沒有。我賠了兩百塊?!?/p>
我愣住:“什么毛病都沒有,你還賠錢?”
“不賠不行啊,不賠走不了。判定我有責任?!?/p>
“您還有責任?高速上不允許有行人呀,再說車也沒碰到她!”
“嗯,現在就這樣,”司機無奈:“不管什么原因,開車把人碰了,那就賠錢唄!”
“不是有行車記錄儀?”
“有,也能看清,車沒碰到她,但是以后我還得在這條路上跑,一點不賠,容易被記住,下次還找我麻煩。就當花錢消災吧!”司機師傅的聲音聽不出喜怒。
掛掉電話,我久久無言。
不知道是我變得冷漠,還是社會變的奇怪。
我們是從什么時候開始,失去了助老扶弱的俠者之氣呢?
魯迅先生寫的《一件小事》里,人力車夫放下乘客,毫不猶豫的扶起被剮蹭的女人,送到巡警分駐所。先生在記錄時,對其有一種自慚形穢的羞愧。
而我看到車前倒伏的花白頭發,卻只擔心自己能否趕上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