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君學習非暴力溝通心得
有朋友問:《非暴力溝通》書上說:“如果我們只是想改變別人,以使他們的行動符合我們的利益,那么非暴力溝通并不是適當的工具。”
可是,發出請求是為了改善我們的生活,我們希望他人做些什么,而且我們還不遺余力的要發出具體的、明確的,甚至是建設性的請求,希望能得到積極的回應,這不又是為了改變別人嗎?我在這個地方,想不通了,誰能幫我答個疑呢?
我很感興趣這個問題,回應如下:
首先,我很喜歡這個問題,它引發了我關于請求的思考。
關于請求,請求的意向是在滿足自己的需要,所以請他人幫助。如果得到他人積極的回應,形態上他人是做出了改變,他人的改變不是我們的意向,而是他自己的選擇。如果利用“請求”,意向是改變他人,馬歇爾說的已經很清楚了,即使你用了非暴力溝通的形式,那也不是非暴力溝通。這里要區別請求和命令,請求對方有選擇的余地,命令是對方非做不可。
再則,改變他人是策略,也不是需要,把注意力放在需要還是策略上,是很不同的。這里要區別需要和策略,需要是抽象的品質,是生命的資源,策略是滿足需要的行動。需要不依賴于特定的情境、特定的人的特定行為,而策略恰恰相反,它是要依賴于特定的情境、特定的人的特定行為。
舉個例子來說,“對方正在看電視,我們想讓他倒杯水。”在我看來這是觀察,請求有可能是“請你幫我倒杯水好嗎?”如果意向是基于自己的需要——水和支持,我認為這是請求;如果意向是想改變對方的形態,阻止對方看電視,我不認為那是請求。后者是我們基于的是自己的評判——對方在那里看電視不好,有點像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