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11時左右,徐崢與風行工作室女記者發生肢體沖突,醉酒狀態的他,腳踢三次女記者,造成她左眼眶受創出血,視力模糊。
經曝光后,才了解到實情。原來,7月28日晚,徐崢和趙英俊吃飯,喝酒后找了代駕,卻被風行工作室偷拍,隨后徐崢代駕停車在巷子里,徐崢先與女狗仔友善交談過,希望她能停止拍攝。
卻沒成想女狗仔壓根不聽,甚至還出言不遜,最后徐崢搶了狗仔的設備,狗仔罵道:又沒錄你,憑什么搶我東西。就算拍你了,又能拿我怎樣?
本就已經酒勁上頭的徐崢,被她這一刺激,當場爆發了,動手就要砸設備,女記者隨即與徐崢糾纏,最后徐崢才打了她。當恢復理智后,徐崢自行來到北京建國門外派出所報案自首。
凌晨3:30分,女記者被民警送往醫院驗傷,據該女子透露,徐崢在派出所內承認打人事實并向女子道歉。
凌晨5時左右,徐崢從派出所離開,只見徐崢坐在警車上沉默不語,表情凝重,一臉悔意。
不同于之前的明星醉酒斗毆事件,這次網友紛紛站隊徐崢,痛斥女記者自己犯賤找打,大贊徐崢打得好,有擔當,敢做敢讓。
正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斬草除根,沒取你小命就已經是給你天大的面子了,你就不要再不識好歹偷拍了。
之前還有無良媒體虛假報道徐崢出軌劈腿,妄想給徐崢陶虹這對模范夫妻加點料添點彩,最好弄得他們家破人亡,這樣才有猛料上熱搜,畢竟狗仔也是想紅的,不黑明星哪來的機會爆火。
作為媒體工作者,最基本的底線還是要遵守,未獲得當事人同意,就擅自拍攝,這不僅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還嚴重打擾了他們的日常生活,這屬于違法行為,當事人有權起訴。
徐崢作為一位公眾人物,有在粉絲面前維護好自身良好形象的義務,更要做出表率,引領大眾往正確的道路走。可人都有三急,兔子急了也會咬人,要不是逼于無奈,哪個明星愿意大打出手,給自己臉上抹黑,所以狗仔要學會自重,不然后果自負。
原本以為卓偉,狗仔大圣等領軍人物被查封以后,藝人明星就能過幾天安穩日子,卻沒成想,一代新人換舊人,套路不改還是那么猥瑣,偷拍還義正言辭,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一樣,嚇得我身上一百多斤肉都抖三抖。
八卦是沒玩沒了的,狗仔也是無窮無盡的。只要一臺攝像機,隨時隨地就可以開拍,比拍AV來的還容易,也不用事先和主角溝通劇情,自己添油加醋后就能發布,妄想誘導公眾走上歧途,膽大妄為傳遞負能量。
竇文濤在《鏘鏘三人行》里說道:我不太相信人的相互理解,我認為真正的相互理解,只有易地而處。辦法就是讓明星去當狗仔隊,讓狗仔隊全成明星,他們就明白了。
周杰倫在《D調的華麗》一書中也寫到:給狗仔一句話:適可而止,聰明一點,注意安全,好好做人。
狗崽是多么可愛乖巧的動物,怎么同名的狗仔就那么惡心沒品呢?要是你天天被人24小時監視著,你還能好好吃飯,隨心聊天嗎?
小時候,我們一聽到老師要家訪的時候,就紛紛找理由想要阻止,比如:父母出差了,爸媽去探親了,我一個人住……
童話故事里也說過:小朋友不要給陌生人開門,會有狼外婆把你吃掉,媽媽沒回來,誰來也不開門。
老師也從小教育我們:不能拿別人的東西,也不可以亂翻亂看別人物品,侵犯他人隱私要負責,做人要恪守底線,踐行八榮八恥,不能觸犯法律底線。
難道長大成人,做了狗仔后,你九年義務教育學的知識就都還給老師了嗎?
狗仔要自重,明星也是人。做事先動腦,別成狗腿子。動手是我不對,可你活該挨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