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特別糙的女生,外號都是爺字、哥字輩的、男神之類的。從來沒有水土不服的現象,吃什么都不會過敏,也一點都不戀家,但在新加坡這些日子,不停在掉頭發,好多天都晚睡,半夜自然醒。好像身體被掏空、想把腎透支的補起來。
除了工作以外,我就是喜歡吃,我真的不喜歡運動,身體僵硬的不像19歲, 我自己也沒想到我每天晚上有時間就會去房子附近的小橋跑步,沒有了香煙,我開始依賴跑步來發泄,退而求其次也是一種孤獨。
解鈴還須系鈴人,其實最清楚前因后果的人是我自己。
在離開長沙之前,我喜歡上了一個人。
聽到一個電臺說:現在這樣的年代,愛一個人真的太容易了,三言兩語的話題,附和上好感,跟見過一次面的清新,從聽說來的優秀,到隨隨便便的一個理由,就可以愛上一個人。
我不得不承認我就是這樣的,當寫到這里的時候,你應該已經猜到了結局。
Z先生28歲,白羊座,一個太固執的工作狂。我們在一個跑團群認識,時間很短,了解的也不多,見面次數一只手數的出來,我只聽他說過他的故事,透過屏幕知道他晚上常喝醉酒,迷糊說一些讓人心疼的話,像個小孩子,我幾度懷疑是不是我母愛泛濫了?我很想給他一個擁抱。
第一次找我聊天是調侃我在撩一個小鮮肉,他要我發張真人的照片給他,我自信的挑了一張最好看的,可他發的是那個張!真!人!后來我都管他叫張真人。那一晚聊到很晚,他說他奇怪他一直想跟我聊天,覺得我有趣,可我當天真的是困死了。
之后的大半個月,從早上睜開眼,到晚上閉上眼,都是張真人的消息。因為他每天工作到一兩點,所以我也是,他應該不知道我是在認識他以后才這么晚睡的。
我年輕所以總是自稱寶寶,他也會叫我寶寶,也會叫我閨女,源于給他挖的一個坑。
“芭比,你會唱小星星嗎?”
“不會啊。”
“這都不會,你四不四灑!”我說。
“........”
他會跟我說他工作上的事,也會教我一些,會跟我說他起床干了什么,吃飯吃的什么,問我那個鞋子好不好看,還給我看他穿的一雙顏色鮮艷的襪子,說他要很努力工作,幫公司開個分公司到南邊。他說要我不要隨便撩漢,其實我只是跟人家說了兩句話而已。
無意中我質疑了他一把年紀不結婚,是個騙我這種小妹子的老司機,我當時很驚訝他把自己的感情故事全盤托出,好的丟臉的都說了,我只是似真似假的說了一句,這個男人是多么的要自尊。正如他所說,倘若我真的了解他,他對我不具有威脅性。如果他知道我文中寫了他,我賭他一定很好奇。
第一次見面是在晚上11點多,他又喝了很多酒,還是從西邊開到了南邊找到我。我在明處,他在暗處,首先我就有了個“小朋友”的標簽,我不開心。我看到他的時候,緊張又不安,他不如想象中的帥氣和高大,但一開口還是賤賤的,恩,是他。
看過多少新聞說網友見面都見光死,倒不是長相問題,我們長的都丑啊。我說不出來哪里錯了,他30歲前要結婚,道不同不相為謀,對于感情也不例外。之后的聊天和見面,空氣里的每一個分子都充斥著尷尬。我就說我不喜歡他,給他發了一段很長的話,就刪除了。之前我說好的擁抱和散步都沒有兌現。
再后來我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加了又刪,刪了又加,像情侶吵架一樣,只是我處于被動,處于卑微的那一方。離開長沙前一天晚上喝多了,跟朋友說想給張真人打電話,這些好朋友真的給我打了,第二天看到的時候是未接通,比撿到錢還開心,比踩到狗屎還難過。他還以為是我找的借口,殊不知我也一直守著我的倔強。
最后一次,他說我幼稚,用很嘲諷的長沙口音,我刪除了他,他拉黑了我。
幸好我們在跑團有一群共同的朋友,我挺開心的,可以有聯系,在群里我們當做什么都沒有發生過,就像陌生人初次見面一樣自然。來到新加坡后,朋友在聚會,我在群里開玩笑,要朋友幫我把國內的酒喝了,他說他幫我喝。
其實我到現在還沒有明白他對我的感覺,但我明白他的立場,想通了便不追究了吧。
那段日子聊的天像睡了個午覺,恍惚間做的夢,現在我能記起的內容不多,如此證實都是廢話,只是在沒有他單獨的對話框之后,好多表情包也用不上了,索性都刪除了。
每談到這一段我都嘲諷自己過于年輕,覺得太丟臉,想著用年輕來形容,找到一絲慰藉。
像瑪蒂達對里昂說的:我希望你在內心深處對我沒有一丁點兒的愛!
愿他心里從未為我起過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