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幕似曾相識。上個月,湖南益陽沅江第三中學16歲的高三學生小羅,在辦公室將班主任鮑某刺死。慘案發生前,因小羅抗拒老師布置的作業,鮑某通知了家長,這讓小羅感到惱怒,釀出了悲劇。
和小羅與鮑某一樣,小凱與李陽不僅是師生關系,且是優秀學生與優秀教師。這也讓人疑惑:為何在師生關系中本應沖突最少、目標最為一致的他們,卻出了致命的悲劇?
某種程度上,這種優秀生與優秀老師之間的矛盾,似乎可以理解。只是,批評學生心理過于脆弱、承受不住壓力,和指責老師教育方式簡單粗暴、未能顧及學生心理容易,卻也浮于表面,未能觸及問題本質。
值得關注的是,小凱和小羅都處于青春期。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不僅有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不夠理性易沖動等特點,也有敏感脆弱、自我意識強烈的叛逆期性格。小凱對李陽動手打自己不滿,更認為老師翻學生私人物品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小羅弒師的直接原因,也是認為老師侵害了自身權益。說實話,如果老師能將學生的這種心態視為對所學知識的運用,抱以寬容之心并加以科學引導,或許能一定程度上改變事態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