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列出的是2022年,我余生希望能做的13件事,主要分為三大類:“有趣的靈魂”(3件)、人生觀(2件)和“旅游”(8件)。 它根據2018年我的《人生必做100件事》,2019年我的《人生必做32件事(2019)》,2020年我的《人生必做17件事(2020)》,做了迭代(刪去了已經完成的或者不再期待的,精簡了一部分,也增加了幾個新想法)。
有趣的靈魂
1、保持足夠的好奇心
2、多見心中景仰的名人
3、善于求助。一個人的能力非常有限的,比爾蓋茨就說過:“一個人永遠不要靠自己花100%的力量,而要靠100個人花每個人1%的力量。”所以,如果你自己不能或者不會,不要害怕尋求他人的幫助。人互有短長,你解決不了的問題,對你的朋友或親人而言或許就是輕而易舉的,記住,他們也是你的資源和力量。
人生觀
4、凈資產達到七位數以上
5、運營一個賬號粉絲達100萬
旅游
6、去一次甘肅,具體的景點有七彩張掖、敦煌莫高窟、鳴沙山月牙泉、嘉峪關
7、去韓國
8、去日本
9、去印度
10、去看埃及金字塔
11、去美國(本土)
12、去非洲
13、去臺灣
又重新看了一下前三篇,本打算刪減了所有的旅行事件,因為去了太多地方,坦白說,有一點疲倦,甚至心底偶爾會發出“也不過如此”的感嘆!反過來想,人生就是由那些珍貴的高光時刻(其中就包含旅游)的記憶填滿的,所以旅游不能說刪就刪。
2021年12月,在大理
現在來說,人生到了某個階段,少了之前那些焦躁不安,更多的是安定和平靜。
我寫的相關主題:
2018:《人生必做100件事》
2019:《人生必做32件事(2019)》
2020:《人生必做17件事(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