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說到了情緒。上次看到另一本書《少有人走的路》里寫道:不會生氣的人是被欺壓在最低層的人。這一章里把這一點具體地闡明了。
面無表情的人,其實內心蘊藏著情緒,應該把它給表達出來。但是表達時有很多講究。
說:我生氣了。這是可以的。
說:我看到什么行為,我感覺想要逃。這也是可以的。
說:你總是這樣,讓我很生氣。這就不可以了。因為用總是,太絕對了。換成是多數時候,就好多了。說讓我,也不好,應該是我感覺到。因為不一定別人的行為就一定會引發我的感覺。也許別人有不良行為,但我可以不生氣。也許別人的行為沒有不良,而我卻發狂了。
無條件地遷就別人,也不會贏得別人的尊敬。這點我深有感觸。在工作中,我他媽的遷就領導,同事,顧客,太多太多了,最后年終獎還得了個最低,其實工作成績還是挺好的。
想到這里,我立刻發一條朋友圈給同事們看,以表達自己的情緒,講講自己的付出以及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