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顏小哥保險知識
? ? ? 在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的時候,也許還有人有這樣的疑問,他說:“我看了保險合同,那些重大疾病幾乎都和死差不多,得了也就等于判了死刑。重大疾病其實是保死不保病的,那是不是意味著只要去買終身壽險,等著死后給家里留一筆錢就夠了呢?”這個說法看起來好像有點道理,其實也是一種錯誤的思維。為什么呢?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像乳腺癌、甲狀腺癌現在治愈率還是蠻高的,重大疾病并不等于宣判死刑。隨著科技的發展,醫療技術也日新月異,重大疾病患者的存活率越來越高,但醫療費用也十分昂貴。比如心臟搭橋手術后的存活率,乳腺癌和甲狀腺癌等的治愈率都是比較高的。有抗癌人士說“癌癥患者70%是嚇死的,20%是治死的,10%是病死的”。為什么癌癥會嚇死人呢?主要就是巨大的醫療費用,而買足了重大疾病保險就不會有這種恐懼,這更加有助于康復。人們需要保險的原因,不單是因為我們將會死亡,更是因為我們想活下去。重大疾病保險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向罹患重大疾病的被保險人提供經濟上的幫助,以降低重大疾病對個人和家庭財務造成的巨大傷害和心理帶來的巨大壓力。
我們這一生最好是健康地活著,既使病了也要爭取活著,這是我們的權利;既使活不成了,也要讓家人好好活著,這是我們的責任。靠什么呢?其實重大疾病保險就是現代社會一個偉大的發明。買重大疾病保險,首先是爭取存活的機會;其次是減少給家庭帶來的經濟損失。所以即使死亡之后的保險賠付對家庭也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重大疾病一般都會巨大地傷害家庭的財務健康,而保險的賠付是來彌補這種損失,給家人以生存的機會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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