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陌忘芊
我是一個很喜新厭舊的人,沒有談過很長時間的戀愛,遇見所有愛的人從相愛到分開都潦草收場,匆匆走散。
有人說,戀愛談的久了,愛人會變成親人。可我覺得,愛人是愛人,親人是親人,總歸不一樣。
我沒有談過七年的戀愛,我不知道那是一種什么感覺。如果我的人生能平安活到七十歲,那么這個占據(jù)我忍人生十分之一時間的愛人,究竟會在記憶里留下一段怎樣刻骨銘心的記憶。
但是我知道,七年的時光太過漫長,我終究代替不了她。
【一】
你為什么來上海?
很多人問我這個問題,簡單來說,是因為一個人,兩個字,何遇。
何遇是我從讀書開始就喜歡的人,在上海工作。于是,畢業(yè)以后,我一個人拎著兩個行李箱來到上海找周橙。
對,不是何遇,我沒打錯字。不過別誤會,周橙不是我的男朋友,也不是我的暗戀對象,更沒有欠我錢。他是我的發(fā)小,高中畢業(yè)以后,我去上了大學(xué),他來上海打工。所以我來上海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他。
四年未見,周橙比之前黑了好多,他旁邊還坐著一個模樣清秀的姑娘,笑起來溫婉可人,叫孟冰。
周橙最初來上海的時候機緣巧合去做了群演,后來混了幾年,按他的說法現(xiàn)在是金牌經(jīng)紀人,演員供應(yīng)方,也就是給各個劇組提供一些演員。
孟冰是周橙的女朋友,在一家服裝店做店長。白天,穿著干凈整潔的工作服在高端奢侈的店鋪里把每個顧客當上帝。夜晚,下班后坐地鐵再轉(zhuǎn)大巴兩個小時回到自己租的破落不堪的小屋。
我暫住在孟冰租住的小屋里,這間房坐落在上海郊區(qū),共有四間,其中一間還是客廳改造的,住了四個不同的人。
孟冰說,住在這里大概快一年,其他三個人基本也沒見過幾次面,大家都忙,工作時間也都不一樣,日常也不聯(lián)系。
我在這個小屋里住了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白天去面試,晚上改簡歷。可是,投出去的簡歷大多都石沉大海。
周橙說,林七七,要不你先跟著我做群演吧,上海生活成本高,壓力大,先掙個錢再說。
我說,就我這樣,可以嗎。
周橙說,跟著我,可以的。
【二】
周星馳的《喜劇之王》里講過小人物的艱辛,跟底層群演的生活相比著實相差不多。工資最低的群演一天只有幾十塊錢,還要導(dǎo)演隨喊隨到,有時候還要熬夜一直拍到凌晨。
我跟著周橙還好,沒有從最底層開始做起,劇組里的人都很照顧我,偶爾還能有點臺詞。初出茅廬,我對于劇組的一切都很新鮮,能看到導(dǎo)演劇本攝影攝像道具置景,明白一出戲是怎么拍攝的,幸運的話,還能看到自己喜歡的演員。
有了一些積蓄以后,我也打算從孟冰的小屋里搬出來,自己開始找房子,余笙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xiàn)的。
那天,我在網(wǎng)上偶然間看到了一條租房信息,地段又好,價格還便宜。于是,我添加了房東的微信,約好了看房時間。
那個地點離中山公園很近,房東在十字路口來接我,隔著紅綠燈,我看著他從馬路那頭跑過來,穿著黑色外套,瘦瘦高高的。
他領(lǐng)著我看了一下房子,雖然不大,倒也還干凈。唯一讓我有點顧慮的是我從來沒有與人租房住過,還是陌生人。
不過,房東說他經(jīng)常不在家,房子空著也蠻可惜的。說實在話,我找房子住的時間倒不太多,大多數(shù)我都住在劇組里,唯一需要房子是為了行李有個存放地,回上海能有個落腳處。
于是,第二次見面的時候,我與房東簽了合同。在落款處,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余笙。
【三】
因為余笙經(jīng)常出差,而我大多數(shù)又都住在劇組里,所以雖說我們住在同一屋檐下,可碰面的次數(shù)其實屈指可數(shù)。后來時間久了,我才大致了解到他的一些情況。
他喜歡畫畫,喜歡搖滾,喜歡摩托車。當余笙知道我是寫故事的人的時候,第一次靜下來,給我講了他的故事。
他有一個談了七年的女朋友,可是后來,還是分開了。
那時候我還年輕,跟其他人一樣以為,七年的時間,浪漫的愛情會變成血濃于水的親情,彼此交織在一起,不能分開。
于是帶著點好奇,我問他,那你們怎么會分手呢?
余笙說,他們都希望能改變對方,可是卻不想為對方所改變。愛情的最后漸漸地開始吵架,最后以她出國讀書分手而告終。
這個世界幸福的人都是一樣的,不幸的人卻各有各的不幸。
余笙問我,那你呢?一個女孩子為什么要千里迢迢來上海。
我說,我來上海是因為何遇。以前總覺得自己太過被束縛,感覺一生還是要有一次為了愛的人奮不顧身的時候啊。可不巧的是,我喜歡的人不喜歡我。
余笙帶有同情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抱起他的吉他說,我給你彈一首歌吧。
那首歌我至今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依稀記得它的旋律,仿佛秋天滴滴答答的雨聲落在葉子上,憂傷而又華麗。
不過有一點我和余笙是相似的,我們都是看不到未來的人。余笙在這座城市待了很久,卻沒有一個家。而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因為每天起來面對的都是不一樣的角色,演別人演久了,就找不到最初的那個自己了。
【四】
跟余笙待的久了,覺得他實在是一個內(nèi)在跟外表反差很大的人。初見他,覺得他是那種特別酷的人,喜歡穿黑色的衣服,不喜歡笑,把紋身紋在手臂,后來才發(fā)現(xiàn),他實在是一個很害羞的人,有時候說話竟然還會臉紅。
這年頭,會害羞的男孩子已經(jīng)不多了,也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我竟然開始喜歡上他溫柔而又羞澀的笑容。
我們會一起去菜場買菜做飯,去公園的江邊跑步,去劇院看有趣的話劇,去藝術(shù)館看喜歡的展覽。
我記得有一次我拍完戲,已經(jīng)是凌晨,打不到車,于是我一個人坐在24小時便利店里。余笙擔(dān)心我,騎摩托車來找我。
我已經(jīng)很久沒有坐過摩托車了,也很久未試過這么接近一個人了,雖然我知道這條路不是很遠,我知道不久我就會下車。可是那一分鐘,我覺得好暖。
成年人的愛情總是充滿著小心翼翼,就像是在下棋。你走一步,我看一步。以退為進,不知道誰能率先沖破這條楚河漢界。
我生日的那天,余笙給我煮了一碗面,他說,七七,我喜歡你。我在分手之后,曾告訴自己,給自己一年的時間走出來,所以之前我沒有信心能去再愛一個人。可是現(xiàn)在,因為你,我似乎又看到了一點希望,我想給自己一個新的開始。
我點點頭,同意了。
【五】
我是一個在愛情里極其不自信的人,我不知道,余笙在看著我的時候,回想起那個陪伴他成長七年的女孩兒嗎。
因為要拍一個戲,我去了橫店做跟組演員,需要在劇組里待四個月。在劇組里的生活簡單而又無趣,除了拍戲,我都在想余笙現(xiàn)在在做什么,有沒有在想我。
上海離橫店并不遠,可是余笙從來沒有來看過我。沒有我的生活,他一個人仍舊畫畫跑步彈吉他。
我這個人最忍受不了愛情里的冷漠,一旦我覺得對方?jīng)]有那么愛我了,我就會給這段感情判上死刑。我一直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他,可我卻始終代替不了他心里那個最重要的位置。
劇組殺青后,我回到上海。那天晚上,他無意對著我喊了一句“方櫻”,然后立馬改口,他以為我沒有聽到,可其實,我都知道。
除了第一次時他給我講了他的故事,后來的日子里,我再也沒有聽到過方櫻這個名字。他住的地方我也看不到一絲一毫有過女孩住過的跡象。
可是,他越不告訴我,我就越想知道在我之前他遇到的那個女孩子是怎樣的。余笙的微博已經(jīng)清空了,但他的關(guān)注列表里有一個人。
我知道那是她,于是帶著點好奇點開來。那是一個很愛笑的女孩子,在她身邊的余笙也不是我見過的只會報以羞赧的笑容,而是發(fā)自心底開心的燦爛容顏。
我到底還是愛上了他。所以我才要狼狽得逃離那個家,我總會忍不住的想起他和方櫻在一起的時光。我害怕我從背后抱著他的時候,他喊的不是“林七七”,而是“方櫻”。
是的,我嫉妒。我嫉妒方櫻這個女孩兒,即使離開了,也能得到余笙全部的愛。
我知道余笙和我在一起,是想給自己一個全新的開始,可是,愛情,原本就毫無道理可言。他低估了自己對方櫻的愛,而我高估了他對我的愛。
我以為,只要我努力,就能把余笙從過去的回憶里拉出來,可是,七年的時光太漫長,長到余笙不可能忘記她,長到我沒有勇氣去抵擋。
【后記】
這個世界太荒唐。我沒有想到,我來上海是為了一個人,最后愛上的卻是另外一個人。
可結(jié)果大抵都是相同的。他不愛我,他也不愛我。
我與余笙都是被愛情傷過的人,于是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殼子里,不肯出來。我沒有自信能帶余笙走出回憶,余笙也沒有勇氣給自己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后來,我不做演員了。每天奔波在不同的劇組里試鏡時候被人挑選的感覺就跟挑選商品的貨物一樣,澆滅了我對表演僅有的一點熱情。
我找了一份穩(wěn)定的朝九晚五的工作,也搬了家。
不知道為什么,好像是某種約定俗成的默契一般,我跟余笙再也沒有聯(lián)系過對方。
一年后,看到他的朋友圈,他選擇出國去讀書,離開了上海。其實我知道,他是去找方櫻。
再后來,周橙和孟冰也離開了上海,拿著在上海攢下的一些積蓄在家鄉(xiāng)開了一點服裝店,日子過得倒也紅火。
周橙總打電話勸我說,林七七,回家吧,你一個人在上海孤不孤獨。
我笑著對他說,我就是要做一個孤獨終老的人,誰也管不著。
掛了電話,我又想起了余笙。余笙不知道,我曾經(jīng)多么想和他度過這余下的一生,可最終,我們還是變成了陌生人。
有些人是用來遺忘的,而有些人是用來記得的。我們沒有走到最后,但是我在摩托車上抱著他的那一分鐘,我覺得好暖,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