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春節的時候,一朋友問我,“還跟你的前任聯系嗎?”
當時聽到“聯系”二字,我一愣。什么是聯系?有來有往才是聯系,一方的孜孜不倦都是一廂情愿。
我就這樣孜孜不倦了一年多,每天睡前一個“晚安”,早起一個“早哇”。那一年多里,我每天一早點開與他的微信聊天頁面,發出一個“早哇”,都會感到小確幸:真好,我還在他的通訊錄里。
執念這種東西很可怕,它總是以一種夢幻的方式讓你沉迷,總讓你以為只要走過今天,明天定會是美好的。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我就持著這種執念,每天重復著現在看來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事情。
在我決定把前任的微信刪除之前,我又點開我與他的聊天頁面,瞬間覺得自己很可憐,這里除了記錄我一年多來幾點起床幾點睡覺以外,什么也沒留下。頁面的左邊空蕩蕩的沒有一句話,我什么也沒得到。
有一段時間,我常常苦思冥想,我究竟為什么對他念念不忘?都分手了還要死皮賴臉的關心他的早不早、晚不晚呢?
在一起時間跨度十幾年習慣了他在身邊?他做過什么特別的事情讓我對他欲罷不能?他帥氣直逼吳彥祖才氣直逼卡夫卡托爾斯泰?是我能預知在他收集幾百個“晚安”“早哇”之后我就能召喚神龍把他送到我身邊?
似乎都不是。那我為什么就是忘不了他在這里耗費自己無辜的青春呢?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昨晚。我和同事加班到很晚一起回家,忽然想改乘地面交通。我們站在站牌下左等不來右等不見。在已經等了一刻鐘的時候,我煩躁的提議還是乘地鐵吧。同事說:都已經等了15分鐘了,現在不等了豈不是前面的15分鐘都沒有意義了。
就這一句話,像一記棒喝讓我醍醐灌頂。
原來不是我忘不了前任,仍舊喜歡他、愛著他,而是我不想讓我前面的所有所謂付出變得無意義,即便這種付出本身就沒意義。
我總是試圖忠誠于自己的過去,卻很少在意這種忠誠是否對未來有益。如果我早早拋掉那已經輸掉的戀情還有失戀的那段過渡期,而是選擇向前邁一步開始下一段戀愛,也許我早就你儂我儂了。
就如等公交一樣,如果我們不管那已經過去的15分鐘,而是選擇改乘地鐵,也許我們會更早一些到家,我們的目的不就是回家嗎?
馬爾克斯說,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沒有歸路,春天總是一去不返,最瘋狂執著的愛情也終究是過眼云煙。
在那一年多中,我就是死在了過去,靠那點單薄的回憶走上了不歸路。我本可以改乘地鐵,早做決斷尋找下一段戀情,而不是局困在那已經付出的15分鐘里再浪費自己的時間,畢竟我不可能惦念著那段美好時光折磨自己一生。
人不能一直踮著腳尖愛一個人,時間久了重心肯定會不穩,撐不了多久。身疲心累。其實,我只是想找一個談得來、合脾性,在一起舒坦、分開久了有點想念,安靜久了想鬧騰一下,吵架了又立馬會后悔認輸的人。
至于這個人是誰,早已與前任無關了。
前任,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