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10月,我開了公眾號,4個月寫了8萬字,全部原創。
但關注我的只有200人。
在關注我的200人里,閱讀量一般再除以二。而在閱讀的人里面,一些是朋友,一些是親人,一些是同事。所以,知道我在寫字,看過我寫的字的人并不多。我也不會因為沒幾個人知道我在做這件事而感到失落。
因為我想,寫作始終是自己的事。
我不是為了閱讀量和點贊數去寫,因為我不需要它來給我安全感和成就感。雖然我是一個很會自我營銷的人,天生愛比比也擅長比比。但對寫作這事,我很沉默。
為什么?
因為我始終覺著寫作是我一個人的事。
自己寫自己的,從不刻意考慮熱門話題是什么,市場需要什么,從不關注點擊量,更不會把我的公號名片發給認識的每一個人,并對他們說:“嘿,你好,我開了一個公眾號,關注一下嘛。”
有些朋友可能礙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絕你才關注你,但你寫的內容他并不感冒。或者,人家就不需要這些唧唧歪歪的東西。你是文青沒錯,但人家就是個糙漢子,鐵娘子,覺得生活就是柴米油鹽,哪來這么多哲理和情懷。
于是,我就這樣自己寫自己的,不去外露,不會失望。我始終以自己為本心,以初衷為重心。這樣的我,寫得時候很快樂,也很自由。
對于寫作這事,我很執著。
我每天大約花1/3的時間在有關寫作的事情上,也就是接近8小時。有人說這怎么可能呢?
這怎么不可能呢?
9:00-17:00是上班時間,晚上12點至早晨7點是睡覺時間。除去工作和睡覺的時間,剩下的時間幾乎都和寫作有關。
怎么運行呢?
我通常早上7點起床,可能還有點賴床,所以一醒來我就會打開荔枝FM或者心理FM,收聽一些美文名篇,這并不妨礙我洗臉刷牙抹BB霜,直到8點出門,這樣我就聽了一小時的文章。然后8點到9點這段時間我是在地鐵上,我通常會看微信訂閱號上的各種佳作,還有簡書上的文章,直到9點抵達公司。這樣一來,從清晨睜眼到抵達公司,我一共積累了2個小時的閱讀時間。
再來就是下班后。
我通常5點半下班,也有遲的。地鐵上我會閱讀一小時簡書上面的文章。晚上8點到12點的4個小時里,我通常用來寫作,并且前2個小時用來寫,后2小時用來改。
所以一天當中,我1/3的時間都在閱讀和寫作,而閱讀也是為了更好的寫作。這樣的狀態我持續了52天,并且樂此不疲。
可是你知道嗎?不是每個人都懂這個初衷,這份熱愛,這種堅持。你愛寫作到這種地步,你去和別人比比,別人根本不想聽。我知道你只是想誠實的面對自己,用心的去感受和記錄。你不是沒事找事,你不是想得多,你也不是異類,但旁人不懂。
所以,根本無需別人懂得,自己歡喜就好。
寫作是一個人的事,因為我們需要丟掉熟人包袱,這可以讓我們釋放思維。
比如你想寫一件事,但靈感來源于身邊的朋友,你便以此為切入點寫。但你寫的時候總會不知覺的擔心對方看到后會不會在想我寫的就是他,會不會介意我以和他的這段聊天或經歷做素材。
又或者,你寫了一篇表達你對職場或者上下級關的某種看法的文章,你的同事或者領導看到就會對號入座,殊不知你只是真切的表達而已,而這次的表達恰好是有關職場而已。于是你從此再也不敢自由的去寫去感慨。
寫作是我一個人的事,因為自由。
我想寫的時候就寫,想停的時候便停。想寫歷史就寫歷史,想寫娛樂就寫娛樂;我想吐槽就吐槽,我想贊美就贊美。像風一樣自由。
我想寫作,無需眾人皆知。你有你的歡喜,我有我的自在。